第二章①-章节
1
「救我。」
逸歌相隔五年传来的讯息上写着这几个字。庄一不假思索地把手上的手机藏到桌子下面,环顾办公室内。他先确定上司和同事都不在附近,才又将目光移回手机。救我,他传来的讯息依然清清楚楚地在那里。
庄一正迟疑着不知该如何回复时,又收到了一则新讯息。
「你现在在东京吗?可以找个地方碰面吗?」
庄一交替看向桌机的萤幕和手机,假装在检查资料的样子,打了简短的讯息回复他。
「我在东京。」
「明天怎么样?地点随你选,吃饭也行。」
「时间呢?」
「我配合你。白天晚上都可以。不过太早我起不来,拜托饶了我。」
「下班后我传地点和时间给你。」
「谢谢。拜托你了。」
就这样,对话干脆地结束了。庄一丝毫感觉不出已经过去了五年,每次回复时,心情都有点奇特。高中时坐在折叠椅上和逸歌谈笑的日子跃入脑海。他甚至想起椅垫旧了,椅子坐起来硬邦邦的触感。记忆实在太过鲜明,庄一忍不住低头确认,自己现在坐的真的是公司里的办公椅吗?
「月村,辛苦了。」
庄一正要搜寻和逸歌见面的店家时,上司杉田叫了自己。他关掉地图的视窗,回应「您辛苦了」。这位上司最近每次遇见时,都要哀叹「白发愈来愈多了」。
「明天晚上,部门里的大家要去喝酒,你要来吗?当然,不是强制参加。」
「不好意思,我有事。」
我想也是,杉田在回话时像早就知道答案似地点点头。进公司半年来,庄一只有在第一周参加过公司内部的庆功宴或聚餐,后来每次接到邀约,他都会找理由拒绝。有时候是真的没办法参加,有时则并非如此。要说的话,单纯找理由拒绝的次数比较多。
「我明天约了客户。」庄一编了个借口。
「这样,你要写在共用日历上面喔。对了,最近很红的那个,你看了吗?重新改编的作品,出现诈骗犯和妈妈过世的女孩子的那部。」
「彼得-波丹诺维兹导演的那部,对吧?我想看。」
「真叫人期待,对不对?我也一定要看。」
大概是因为都喜爱西洋电影这项共同兴趣,杉田是少数会主动找庄一讲话的上司之一。杉田老是不记电影片名,总是说「那个」或「那部」来代替,完全没有要想出答案的意思。要是杉田没有这项坏习惯,两人应该可以再熟络些。
「这种看起来就很有话题性又刺激的作品,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由我们公司发行?不过,反正也是海外电影事业部负责,跟我们没关系就是了。」
杉田环顾办公室内。墙上密密麻麻贴满了电影海报。那些全都是日本国内的电影。自己所属的国内电影事业部位在的这个楼层,墙壁全覆满了由自家公司负责发行的国内电影海报。打从进公司以来,庄一从来就不晓得这间公司的墙壁是什么颜色。大家也不撕下旧海报,只是不断把新电影的海报盖上去,简直像是只要露出一点空隙就会遭受处罚似的。
庄一刚进公司时,每次一踏进被海报环绕的走廊及办公室,就能感受到自己置身于电影业界,内心有股自豪油然而生。不过现在,他连看都不好好看一眼海报。缺乏新意的构图,早已看腻的出场人物配置,那些好似认为只要传达出故事概要及片名就足以交差的设计,他早已看到不想再看。
不过最近,其中有一张海报吸引住庄一的目光。
片名是《乌鸦人的赎罪》。
画面很单纯,一个戴着乌鸦面具的人正面朝前。宣传标语上写着「新锐日本导演之作」,但庄一的注意力并不在那里。只有印着「原作」的那个位置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原作:相崎一歌」
逸歌出道后,主要撰写悬疑小说,是位稳定且持续交出畅销作品的小说家。他在不曾于任何媒体上露面,也不公开任何个人资讯的状态下,以作家身份活跃于文坛。
他有两本小说改编成电影。最新的第三部电影决定由自家公司负责发行时,庄一看到片名起初也没发现原作是逸歌的小说。尽管他已经远离小说很久了,但每次经过书店时,他都会看见逸歌的笔名被用华丽的手写字体写出来。
庄一读过他的出道作和第二本小说,并传讯息告诉对方自己的感想。后来庄一忙于准备大学的考试和玩社团,买了第三本还在等有时间要看时,第四本、第五本相继上市,最后就追不上了。从那时起,他就有点不好意思联络逸歌,不知不觉中,两人就完全断了联系,而自己成了社会人士。
每次在海报或广告上看见他的名字,庄一总会想是不是该联络他?但感觉上逸歌好像已经变成了一个遥远的存在,最后他总是退缩,打消念头。他原以为两人大概就会一直这么疏远,彼此的人生再也没有机会交错了。
「救我。」逸歌这么说。不管背后是什么样的理由,不管要花上多少时间,自己和他的人生又将产生交集。
「对了,你明天要见的客户是谁?」
庄一没有回答杉田的问题,谎称自己急着上厕所,离开座位。他跑进厕所的单间,决定好和逸歌碰面的地点和时间。
隔天晚上。庄一在约定时间的十分钟前抵达惠比寿已事先订位的餐酒馆。服务生领着他走到窗边的座位。
他正在看菜单时,察觉到有人走近,是逸歌。
「这里真安静,很不错。原来惠比寿有这种地方?」
「嗨,逸歌。」
逸歌把外套随意挂在椅背上,在对面坐下来。他没翻开菜单,只说「全部跟你一样就好了。」便把点餐交由庄一全权负责。他喝了一口服务生端上的水后,像突然想起来似地开口:
「你好吗?好久不见了。」
庄一立刻听出他的话中不带有任何情感,简直就像是在履行久别重逢时,应该要打招呼的义务一样,便忍不住噗哧笑了。两人明明五年没见了,相处起来的感觉却没有丝毫改变。他的肤色是变白晰了,身材也有些变化,但内在就还是那个逸歌。时间和距离都仿佛不曾存在,五年的空白一口气就被填满。一瞬间,两人就找回高中时熟悉的感觉。
「庄一,你的爷爷奶奶还好吗?」
「他们两年前都过世了。我已经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这样呀。抱歉。」
他依然是淡淡回应,庄一笑了。
「逸歌,你都没变。」
「你希望我变吗?」
庄一很高兴自己在逸歌面前笑得出来,他看起来也没有要怪罪自己断了联系的意思。心里不光是罪恶感和自卑,能坦然为重逢感到喜悦,这样的自己很值得自豪。因此,庄一稍微放松了些。
「庄一,你在哪里工作?」
「电影发行公司,我是行销业务。」
「很厉害嘛。」
「厉害的是靠一枝笔就能过活的小说家吧。」
服务生过来询问两人要点什么。逸歌真的全交由庄一来点餐。庄一随意点了几道菜,饮料先上桌后,两人干杯。
「因为不是我一个人的目标,所以才能坚持下来。」逸歌喝了一口后,这么回应。
「姬野一定也会很高兴的。」
「……如果是这样就好了,我还没能写出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小说。」
庄一早就想过,两人聊天时肯定会提到姬野。然而,他完全没料到居然是自己先说起她。他早有心理准备舌头可能会僵硬到动不了,没想到却意外顺畅说出了姬野的名字。
这并不代表自己已经克服了过去。话说回来,这并不是需要克服的事,而是必须在往后的人生中与之共存的事,庄一在这六年中明白了这一点。发生过的事情全会化为血肉,在此刻的身体里循环着。姬野的死对两人人生造成的影响,时至今日也依然持续着,不会有结束的一天。
餐点依序上桌。两人一边闲聊一边扫光食物。空盘被收走,加点的大杯啤酒填满空位。
「你想点什么都随便点,应该可以向公司报帐。」
「这方面我不太清楚,但可以这么随便报帐吗?」
庄一递去菜单,逸歌伸手挡下表示不用。他一样透过表情和肢体语言清楚传达出他的意思,「全都交给你。」
「原作是你小说的电影,这次会由我们部门发行。只要你这位原作者点头同意提供推荐文,我今天就算是工作到了。」
逸歌一口气喝光啤酒,把啤酒杯放到桌上,回应:
「不好意思,我没看。如果需要推荐文,你来想就可以了。」
「那是捏造。」
「原作者都说可以了,就没关系吧?而且你应该写得出来很像我会说的话才对。」
明明没见面的期间比一起度过的时光要长,逸歌却毫不迟疑地这么说。真不可思议,他这样一说,庄一就有种好像真是如此的感觉。
接下来,话题转到电影上。逸歌说自己不再局限于黑白电影,也会看其他电影了。
「我想看那部。因为是重新改编的作品,最近有很多人在讨论,角色有男性诈骗犯和妈妈过世的小女孩的那部。」
「《纸月亮》吧。改编很看个人喜好,但我挺喜欢的。」
注:Paper Moon,一九七三年的美国黑白电影。
他是会好好说出作品名称的类型,因为这样,庄一再次发现自己现在依然很喜欢他这个朋友。为什么没有早点跟他联系呢?庄一有些惭愧。早知道两人可以这么自然又放松地谈话,真希望之前就找他聊天。
不过,今天的目的可不光是回忆过往和闲聊。逸歌想见自己是有理由的。他实现了成为小说家的目标,从旁人眼中看来,人生理应是过得如鱼得水,他会需要什么帮助?
逸歌总算触及正题,是在桌上的盘子几乎都被清空之后。逸歌趁谈话停顿下来时,缓缓打开放在隔壁座位上的背包,想取出一样东西。他把手伸进背包后,又停下动作,先环顾四周才说「我们过去那里」,指向最里面的吧台座位。
两人在征得服务生的同意后,就换了座位。才一坐下来,逸歌就从背包拿出来的是,一台笔电。
他按下电源键,在等待萤幕亮起的期间开始说明:
「我说要请你帮我。」
「对。不过老实说,我想像不出来你会有什么烦恼。」
因此庄一并没有自信真的能帮上忙,多半不会是和金钱或收入有关的事。照理来说,他的收入远高于自己。庄一也想过他是不是被牵连进什么更糟糕的麻烦之中,但实在想不到可能的答案。
「庄一,我只能和你商量,所以才找你出来。」
「那台笔电里面有什么秘密吗?」
「不是,我想说直接让你亲眼看比较快才带来的。」
庄一听不懂他的意思。逸歌打开一个WORD档,显示出一个预设为直写格式的空白页面。
「庄一。你随便说点什么,什么都可以,是个句子就行。」
「要说什么?」
「你现在想到的话或是名词,什么都行。」
「……相崎一歌是小说家。」
逸歌想将庄一说的这句话打出来,伸手去碰键盘。
这时,奇怪的事发生了。
他的手指突然不停颤抖,开始痉挛。
唔,逸歌发出呻吟,咬紧牙关,一脸痛苦地把手指放上键盘。他拼命摆上去的手指仍抖个不停,只是徒然地持续敲击键盘。逸歌,庄一不禁担心地叫他,但他似乎没听见,仍拼了命要继续打字。他的额头涌出汗珠,手指的震颤现在已经一路蔓延到手臂了。
他把手指从键盘拿开,痉挛才逐渐消退。逸歌抹去汗水,把刚才打的一行字转过来。
「ㄒㄒㄒㄒㄒㄒㄒㄒㄒ相崎一一一一一歌是消说家佳佳佳佳」
那实在无法称为一个句子,顶多是把许多文字排成一行。看不太出来意思,选字也错误百出。
庄一哑口无言,逸歌自嘲地笑了。
「我只要想写东西,就会变成这样。我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是一种易普症。不管我用哪台电脑试都一样不行。」
注:主要是指职业运动选手身体不受使唤,譬如手臂或肌肉发生不受控的抽搐、颤抖或僵硬等,无法做到自己想要的动作。
「……写作的易普症。」
「你这个讲法很到位,就是这么回事。我最近光是看到文字就会发抖,根本没办法好好看文章,一下就会不舒服。」
所以刚刚他才不翻开菜单吗?因为上面有文字。因为就算上面有文字,自己可能也看不懂。
「我很清楚原因,因为上一部作品被批评得很惨。我一直跟自己说不要在意,结果还是变成这样,这件事我还没告诉任何人。」
逸歌关掉WORD档,直接盖上笔电。
无法写作的小说家。
那就是他的烦恼。
「逸歌,我不是医生,找我商量也不能让你复原。」
「我不是希望你治疗我。那个我自己会想办法。有可能马上就会痊愈,也有可能一辈子都是这样。我苦恼的是,在痊愈前我没办法写作。没办法继续当小说家。还有,没办法实现和姬野的约定。」
逸歌说:
「所以庄一,你愿意代替我写吗?」
小说家相崎一歌需要帮助。能拯救他的人只有庄一,同时,现在这个世界上唯有自己知道他的秘密。庄一设法在脑中厘清情况时,逸歌又紧接着说明:
「我希望用口述记录的方式,请你把我说出来的内容打成文章。时间都配合你。一个星期几小时,或是只有周末过来。」
「等一下。就算你突然这样说——」
「我会付谢礼。」
「不需要那种东西。更重要的是,我也不晓得自己能不能帮上忙。」
「可以吧。在我认识的人里面,你的文笔最优美。」
那是高中时的事了。自从上大学后,自己一次都不曾写作。而且话说回来,口述记录跟文笔是否优美又没关系。庄一明明想到无数可以反驳的理由,那些话却都卡在喉头,终究没说出口。
「不能写作的小说家就没有价值。我要是不能继续当小说家,我们就无法达成和姬野约定好的目标了。我讨厌那样,我不想让姬野难过。」
他不经意地用了「我们」这个词。就好像他们无论如何都是命运共同体一样,就好像表示,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拒绝这个选项。
三人中有人成为小说家,然后写出完美的小说。庄一不曾忘记她的话。那比从任何人身上获得的爱都更深刻地刻在心底,直到现在也一样。
「你考虑看看,我先回去了。」
逸歌阖上电脑,站起身。只留下一句「谢谢你这一顿。」就走出店外。庄一没有追上去。
庄一拿起不知何时端上的水杯,一口气喝干,过了一会也离开店里。结帐时店员问他是否需要收据,结果他拒绝了。
庄一回家后,查了一下逸歌说遭到严厉批评的上一部作品。他在上网搜寻,萤幕立刻显示出书名《她与爱的一切》。这个书名很难和逸歌联想在一起,庄一不由得再细看了一次,这真的是他写的书吗?
庄一再去看网络书店上的评价,一整排都是低分。他没有进一步去找内容简介,但文案上大大写着「相崎一歌的首部恋爱小说」。逸歌可能有什么想法才会挑战新类型吧?
书封折口也有作者简介,上头有他的经历,出道年和作品名称一起列出。在那本书上市的八个月前,自己放弃了写作。再往前倒带大约一年,姬野过世了。
庄一洗完澡后,眼睛盯着正在播新闻的电视萤幕,脑中却在反复回想自己和逸歌的对话。尤其是他最后的那句话,不想让姬野难过,一直震撼着他的内心。实现和姬野的约定,这份责任,说不定自己还能尽上心力。他躺在床上,一次又一次喃喃念着她的名字。那一天,庄一没睡好。
隔天早上,他又淋浴了一次,然后传讯息给逸歌。
「要从什么时候开始?」
2
逸歌住的那栋公寓大厦和庄一家在同一条线上,庄一抵达逸歌传给他的地址花的时间比去公司还短。真是想像不到,超过五年未见的朋友居然就住在这么近的地方。
庄一踏上散发着整洁气氛的石砌入口处,按下房号跟对讲机。一道明显是刚起床的慵懒声音回应后,门就开了。
庄一搭电梯上了七楼,朝铺着地毯的走廊最深处走去。逸歌住在边间。庄一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自己走向那间同好会社办的身影。
庄一才刚按下电铃,逸歌就立刻开门迎接。他的头发乱得很夸张。一撮撮发尾翘向四面八方,每次逸歌转动脖子,头顶那束向上翘的头发就会或左或右地倾倒,宛如生物般摆动着。他身上完全没有半点几天前夜里两人在外头碰面时的光鲜亮丽。
「进来,我带你去书房。」
行经走廊时,敞开的衣柜跃入庄一眼底。横杆上只挂着三件和逸歌上次穿的那件一样的夹克。看来他只要外出全都用同一套打扮应付,真的是一点都没变。
最先映入眼帘的客厅宽敞到可以容纳下庄一住的套房。他沉默地跟在逸歌后面向前走。转了一个直角后就是厨房,两人穿过厨房,又继续在走廊上前进。左右都有门,逸歌一边介绍右边是厕所左边是浴室,一边朝里面走去。走廊尽头有一扇门,是开着的。那里就是他的书房。
「我平常都在这里写稿,所以希望之后也可以在这里工作。里面的所有东西,你都可以随意用。」
一整面墙的书架又让庄一想起那间社办。这间房无论大小或形状,感觉上都和那里极为相似。一看见矮沙发,庄一终于确定自己的猜测是真的。庄一刻意走近确认,逸歌说那张沙发通常是用来小睡。
和社办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写作空间。L型的宽阔桌面。有扶手的椅子。正在等候运转的桌机。键盘跟无线滑鼠。其余地方都堆满了书。还摆着几张CD。旁边就是一套立体音响系统,看得出他经常使用多年了。
逸歌拉开椅子叫庄一坐下。庄一踌躇着,他就一言不发地静静等待。庄一没辙,只好在小说家相崎一歌的椅子坐下。椅子比外观看起来还要软,身体整个沉下去,椅面贴合身体。
「坐起来舒服吗?你要是不喜欢我马上换一张。」
「我不知道。好像是不错,但也有种静不下心来的感觉。电脑也好,这张桌子也好,一切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太高级了。」
「你要拿出架势来。从今天起,你就是这里的主宰者。」
庄一笑着回,你太夸张了。逸歌已经伸手去做下一件事了。他一开启电脑的电源,萤幕霎时亮起,下一个瞬间就出现了WORD的空白页面。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与其说是主宰者,我感觉上更像是掌舵手。」
「观察前方的工作就交给我吧!」
啪,逸歌拍了下庄一的肩膀,便走开了。背后传来他在附近沙发坐下的声响。庄一明白,终于要开始了。
自己是为了帮助相崎一歌才会出现在这里。尽管心里很不安,不晓得事情是否会顺利,但很不可思议的,手指自动被键盘吸过去了。从这一刻起,故事就会在自己眼前一点一滴地诞生。
「这次要写的是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名称叫作〈灰人〉。在讲一个有奇特习惯的日本人调职到美国乡村生活的故事。不会很长。一开始我们慢慢来就好。等你准备好了,就告诉我。」
「……我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开始。」
庄一在脑海中想像一艘小木筏。自己和逸歌两个人乘上木筏,要朝大海启程。眼前是看不见尽头的一片汪洋,只有逸歌知道要前往何处。庄一要遵照逸歌的指示,用不熟练的动作设法扬起帆。
「『菅原搬到新罕布夏州的朴次茅斯半年后,得知周遭的邻居帮自己取了个外号叫作灰人。』」
开始了。
庄一集中精神。逐一将逸歌的话打成文字。他在打完这句话前就一连打错了好几次。好不容易完成一整句后,庄一示意,下一句立刻又开始了。
「『他会获得这个外号的原因是他总穿着灰色的衣服。不管是乌云密布的阴天,还是汗水直流的炎炎夏日,他一年到头必定都穿着灰色衣服。』」
庄一仔细聆听。敲打出文字。手指好僵硬,没办法随心所欲地移动,又打错了。也不知道有没有选到正确的汉字。第二句花的时间比第一句还长,自己向他道歉,逸歌笑着这样回:
「你别在意。错字会在作者校对时修正。至于汉字有没有选对,或者要用汉字还用平假名,这些都等全部写完后再回头看。没问题的,我们一定做得到。会愈来愈有默契的。」
他这些话稍稍纾解了庄一的压力。
庄一一边转动肩膀一边深呼吸,重新调整心情。他先将双手握拳再松开,重复三次这个动作。手指没有刚才那么僵硬了。应该可以。
庄一转向逸歌,点头,再次开始。
「『他不穿白色衣服。』」
打成文字。
「『也从不穿黑色衣服,或者其他颜色的衣服。』」
打成文字。
「『这是因为一个全世界最悲伤的理由。』」
打成文字。庄一仔细聆听他的话,敲打出文字。文字组合成单词,又堆叠出句子,逐渐形成故事。等庄一注意到时,手指已然放松了。
撑开的帆迎着风,木筏终于启航了。
两人完成一个段落后,已经是晚上了。逸歌编撰文字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没多久就彻底中断了。几乎在同一时间,庄一也耗尽专注力,把手指抬离键盘。
他推开椅子站起身时踩到了一个东西。是空的披萨盒。看来是两人午餐时吃的那个披萨。他就连自己是几点吃的,吃了多少都想不起来了。
庄一开始做伸展运动,逸歌走近书桌,看向WORD里打好的文字,诧异般微微笑了。
「好厉害。还真的行得通。」
「这样大概是五千五百字。和一般的写作步调相比,果然还是稍微慢了点。」
「不,很够了。我没想到一开始就能写这么多。」
「等习惯以后,速度应该可以再加快。」
「太棒了。」
逸歌双手拍了一下,这一刻,他才第一次显露出强烈的情感。他应该也一直很不安吧。看得出来他正逐渐放松。这个方法很顺利。小说家相崎一歌可以继续创作故事了。
「谢谢,拜托你果然是对的。」
「不是我也可以吧,只是把听到的内容打成文字而已。」
「不,只有你可以,这对相崎一歌而言百分之百是私人问题。我可以商量、可以拜托的人,只有了解我的你而已。」
逸歌没向任何人透露的秘密。
只有自己知道的,小说家相崎一歌的真实样貌。
「你不用感谢我,我是为了你和姬野。」
「你下次什么时候可以过来?」
「周末我基本上都有空,明天也没问题。」
两人当场决定庄一隔天也过来,今天就先到此为止。逸歌送他到一楼大门入口外面。
庄一转了个弯,等看不见逸歌的身影后,朝天空大大呼出一口气。晚风冷却了发热的身体。
一种许久未曾品尝到的高昂情绪,手指逐渐变得轻盈的那种独特写作状态。
尽管自己只是从旁协助逸歌,可是今天,自己参与了创作的一环。时隔五年的创作。和完成公司工作时的感受果然不同,这种浑身舒畅的心情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的。
庄一也不管自己不是毛头小子了,像要释放掉过多力气般一口气跑到车站。原本已冷却的身体又再次热起来。好像变成有两颗心脏似的,可以无止尽跑下去。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庄一频繁前往逸歌家。他并没有花太多时间,就完全习惯了协助相崎一歌写作的任务。
差不多两个星期后,两人都抓到了口述记录的诀窍,现在一天可以完成的分量甚至是第一天的两倍。那天开始动笔的短篇小说〈灰人〉也接近完成了。
不光是假日,就连平日下班后,庄一只要有空就会过去逸歌家。先花大约两个小时写稿,在他回家前两人会一起吃晚餐,这已成了他们固定的一套流程。逸歌不开伙,全都是叫外送,庄一对此并无不满。他们在吃饭时聊天的话题几乎脱离不了最近看的电影和有趣的小说这类跟故事相关的主题,再不然就是聊起过去的回忆。
「当时每天都绞尽脑汁在想,主角的动机是什么?这个故事的主题是什么?这个场景有必要出现吗?这个结尾对吗?这个故事有意义吗?每一个问题都要在未知中摸索。好像在寻宝一样,很好玩。」
逸歌的这段话,庄一也深表同意。
「我们还会看电影加以分析。如果那部电影符合了三幕剧结构,还要去想现在是在那个阶段。我们三个的想法不一样时还会吵架。」
引发争吵的那部电影的名称,庄一和逸歌都记得。两人异口同声说出片名,一起笑了。
然而,只要聊起高中时的快乐时光,不可避免地就会提起姬野。在那间社办里渡过的岁月,总是有她在。随着和逸歌共进晚餐的次数愈多,姬野出现在话题里的次数也就愈多。
吃完晚餐后,两人又回去写稿。今天的计划是要再多写一点,结束在一个完整的段落。逸歌说,这周内短篇小说应该就会完成了。庄一点头。决定故事的目的地的人是逸歌,何时结束航程也掌握在他手里。
庄一像平时一样坐到位置上,把手摆上键盘,准备就绪。逸歌在后面很放松似地躺在沙发上,在脑海中组织文字。这是彼此都已习惯的场景。
至今的写作过程都很顺利,但此刻庄一在敲打出一句话时忽然感到不对劲。
「『关掉台灯。他决定,今天要自己过。』」
庄一在打字时,手指蓦地停住。有什么东西阻止了自己。庄一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那是什么。
「怎么了?」逸歌发现庄一停下动作,出声询问。
「……不,没事。」
庄一打完整句话。这时,他终于明白。令自己感到不对劲的是,这句话的平衡感。
『他决定,今天要自己过。』
这样的确也看得懂。但如果是自己的话会这样写:
「今天,他决定要一个人过。」
差异很细微,但这样写自己才有感觉。这里想要突显的是主角的孤独,以及他并非完全抗拒这种状态的心境。
逸歌似乎注意到庄一的不对劲,背后传来他从沙发爬起身的声音。
「你发现有哪里不对吗?」
「我只是刚吃饱饭有点困,我再集中精神。」
听见逸歌又躺了回去,庄一不由得松口气。下一刻他立刻惊觉,自己刚才为什么会马上找理由搪塞?
不管怎么说,这是相崎一歌的故事,不是自己创作的作品。句子也必须是相崎一歌的句子,所以这里的写法就是要这样才对。没错,庄一这么说服自己。自己只需要把逸歌的话打成文字。只有这样,这就是自己的职责。
但随后继续写作的过程中,那一行文字果然始终萦绕他的心头。不管他多么努力想抛开这个念头,思绪一定又会绕回那件事上。那行文字对庄一而言就是一根扎在手指上的刺,卡在齿缝中的食物残渣,走路时松掉的鞋带。
「今天就到这里好了。」
逸歌从沙发上起身。庄一也收工,关掉电脑电源,从椅子上站起来。在这一连串动作的过程中,他依然犹豫着是否该向逸歌提议要修改。那并非错误写法,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文章修改提议。是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行为。
「我没有一天不想那件事。」
「咦?」
由于满脑子都是那行文字,庄一一时之间没听懂逸歌的话。逸歌杵在原地,动也不动。
「如果我没有选那座山,如果是我走中间那条路线……」
那件事,是在指姬野的意外过世。
「还有日期也是,改天就好了。不要在下雨隔天去,等天气更好的时候再去就好了。」
「逸歌,你这样想不对。照你这样说,我也有错。谁都有错。」
即使庄一出言安慰,逸歌仍垂着头一直没抬起来。简直像是整个人的意识和身体全都回到那一天的隔天一般,深深陷入沮丧。
「你真的那样想吗?话说回来,那真的是一起意外吗?」
「你是什么意思?」
庄一看不透逸歌的想法。他想表达些什么吗?如果那不是一起意外,又会是什么?庄一不愿继续往下想,也不愿说出口。
可是只要自己不开口问,这段对话就不会有进展,他只好不情愿地发问。
「逸歌,你该不会认为她是被杀的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就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的确是这样。」
「我愈来愈听不懂你在讲什么了。」
「你记得姬野为什么说想去爬山的理由吗?」
到那一天为止的所有事,庄一全都能清晰忆起。他看向一整面墙的书架。小说、故事,无论何时都在我们身边的东西。
「是要去取材。姬野想写主角在山上遇难的故事所以才想实际去爬山。」
「对,去当地靠自己的五感取材。姬野就是这种性格。」
他想表达的意思,庄一突然就懂了。
「……你是要说为了取材吗?你认为姬野是故意让自己遇难的?」
「你能断定绝对不可能吗?」
「不可能,为取材而死,这太没道理了。死了就不能写了。」
「你那是结果论。她的计划可能是自己主动遇难,暂失消失,最后再平安归来。一切都是为了创作。」
「就算这样,那也是一起意外。」
「不,害死姬野的是野兽。」
野兽,这不是第一次从逸歌口中听见这个词。庄一没想到时隔五年后还会再次听见。
逸歌口中的野兽,并不是指栖息在森林里的熊或鹿,而是无时无刻都存在于内心,静静等待出击时机的一股饥渴冲动。
「是创作的野兽啊,庄一。」
庄一回家后,直接走到壁柜前。拉出收在里面的收纳箱,拍掉灰尘,打开塑胶盖,伸手进去翻找。里面几乎都是一些从老家带来后就没用过的小东西。
庄一找到夹杂在其中的托特包,把它拉出来。与记忆吻合,一打开托特包,里面就是那台他要找的笔电。
粉红色笔电,姬野以前用的那台,她的遗物。开始一个人生活时,下意识一起带过来的。
电池当然没电了。这台和自己现在用的笔电同规格,可以用自己的充电线充电。在一边充电的同时,庄一打开电源,等待电脑开机。
出现在萤幕上的桌布是一张相片,游泳池畔,穿着制服的女学生用脚尖挑起水花。就如同当时一样。桌面上只有几个必要的图示,资源回收筒的资料夹,一个完稿和一个撰稿中的资料夹,再来就是她提过用来保存灵感、上锁的资料夹,总共只有四个。
庄一点选上锁的资料夹,跳出输入密码的对话框。一个只能用半形英数字输入的视窗。
姬野,庄一轻声低喃她的名字,手机回应似地响了。他跳起身,低头一看,是逸歌打来的。他回神,这时才终于发现自己连房间的电灯都没有全部打开。
他一边朝电灯开关走去,一边接起电话,逸歌说:
「要写推荐文。」
「推荐文?」
「电影场刊上要放的推荐文。对方上星期就开始催了,听说明天是截稿日。平时很少打电话来的窗口有点着急。」
他就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平淡地陈述事实。
「那就写啊?」
「你忘了吗?我没办法写字。」
庄一一边回「对呴」,一边开灯的瞬间,电灯亮光迎面射来,视野只剩下一整片白。朦胧白光没有立刻消失,庄一有些站不稳地回答。
「到明天几点?」
「我希望在傍晚前收到。上限三百字。」
「还是干脆现在在电话里写完?逸歌,你说,我帮你打字。」
「不。全部交给你,可以吗?」
视野才刚恢复正常,庄一就因这句话受到强烈的冲击,差点又要站不稳了。
「你是叫我自己写完?」
「第一次碰面时我也说过了吧?庄一,如果是你,应该能写得很好。」
明天傍晚前交三百字。不是为自己而写,是为别人,还是畅销作家的电影场刊推荐文。自己真的做得来吗?庄一焦虑到立刻打开WORD档。直式的空白页面出现在萤幕上,他才发现自己现在用的是姬野的笔电。他立刻关掉,阖上电脑。
「你别期待太高。」
庄一挂上电话,拿出自己的笔记型电脑就要动工,却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只不过三百字。明明是连一张稿纸都填不满的字数,却完全不知道要写什么好。
结果,庄一把推荐文的工作带到了公司。中午,他终于写好了,用电子邮件寄给逸歌。
庄一正要开始午休时,逸歌回电了。为了接电话,庄一赶忙跑到厕所。他在心里嘀咕「明明就可以用邮件回我」,但对逸歌来说用讲的大概比打字更有效率。他最初联系自己时的那些讯息,究竟是花了多少时间打出来的?
「我看过了觉得很好,就这样寄给窗口。」
「邮件里的文字呢?要我来写吗?」
「没关系。虽然会花点时间,但邮件我应该勉强还写得出来。对了,你今天有可能过来吗?」
「今天可能要比平常再晚一点。晚上九点左右。」
「明天是星期六,你干脆直接住我家好了。晚餐我可以点外送,你有想吃的吗?」
「除了上次吃的少数民族料理以外都可以。那个太难以下咽了。」
逸歌笑着回「我同意」,接着就挂掉电话。厕所里的庄一又回到一个人的状态,满满的疲惫忽然袭来。他使劲扭开水龙头,洗把脸。
写出来了,你写出来了,你化身相崎一歌写了一篇文章,而且大家都会相信。没有人会怀疑那是你写的。
短篇〈灰人〉完成时,刚过半夜一点。两人走出书房,在客厅举杯庆祝。然后,逸歌开始说明之后的工作流程。
「这周末重新看一遍原稿后,就把初稿寄给责任编辑。如果没有问题,编辑会把原稿寄回来给作者校对。检查原稿时也需要你帮忙。等检查完再寄回去,这份工作就算结束了。」
「这个和职业作家一起工作的经验真宝贵。」
庄一回应时,那一行字又跃入脑海。『他决定,今天要自己过』。死心吧。别再想了。已经结束了。完成了。
「小说家会分职业还是业余的吗?」
逸歌的声音令他回神,庄一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回眼前的谈话。
「有啊。把写小说当工作,那就是职业的。」
「这样说起来,庄一,你也是职业的了。」
「我不一样,我只是从旁协助。」
自己现在处在什么立场?自己的价值究竟是什么?一直到不久前,自己还是一个能在工作上接触到喜爱的电影幸运的普通上班族。现在,自己已经在帮忙职业作家写作。时隔五年再次写作。如果用文字叙述出来,其实只是这样而已,然而这个事实此刻占据了脑海。
「下次是长篇了。」逸歌说。他没有面向庄一,而是注视着盛着红酒的酒杯。
「我不能疏忽公司的工作,之后不知道能不能顺利挤出时间。」
「那样也没关系,总比没办法写好多了。你有空时再过来就行了。」
「现在先好好完成这篇短篇吧。」
庄一回避给予明确的答复。逸歌似乎也发现他是用这种方式在岔开话题,并没有再往下说。
自己应该继续参与下去吗?还是应该到此为止?庄一没办法立刻判断。为了逸歌和姬野,他是想协助小说家相崎一歌的。
但他有股预感,要是继续下去,自己的内心会产生决定性的变化。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某种东西,促使自己的立场和价值观转变的契机。
庄一此刻正站在那条边界线前面。只要跨过那条线就无法回头,再也没机会重来了。只要答应了逸歌,自己就会跨过那条边界线。
说不定还有其他形容方式。那可能是一扇门,可能是一道墙,可能是一座牢房。如果不是自己这种冒牌货,而是真正的小说家,大概就能说出更贴切的形容吧。
「为了明天,今天就早点睡吧。」
庄一先离开客厅,走进逸歌说他可以使用的客房。他一夜无眠,就这么到了早上。
他在客厅泡咖啡时,听见书房有动静,走进去,逸歌正在列印原稿。逸歌说,用纸本比较不容易漏看,更容易发现错字。
庄一接过那叠列印好的直式原稿。他许久未曾感受到这份重量了。这上面的文字,各种描写及编撰出的段落,还有最后完成的故事,都是经由自己的手才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
庄一坐上写作用的椅子,逸歌也坐在平常那张沙发上。工作进行的方式是,庄一逐字念出原稿,逸歌如果有想要修改的地方就讲出来。庄一一开始语速太快,后来慢慢调整到适当的速度。逸歌有意见的地方,他会立刻用红笔标注,再修改原稿的档案。
快念完整份原稿时,那一行字又掳获了庄一的注意力。『关掉台灯。他决定,今天要自己过。』自己只负责念出来,只要把上面写的内容念出来就好。
「关掉台灯。今天,他决定要一个人过。」
说完了他才发现,猛地屏住呼吸。
那句话就这么自然而然地从自己口中溜出来,庄一一瞬间甚至都没意识到那是已经改写过的文字。
但逸歌什么都没说。他似乎没有发现。
就这样若无其事地继续下去,好吗?如果要老实承认道歉,就是现在了。很简单,只要说自己念错了就行。如果要回头,现在就是最后机会了。说啊。快点说。在念到下一句前快纠正错误吧。之后一定会发生不好的事,所以,赶快。
「怎么了?下一句呢?」
庄一继续往下念。
念稿结束后,庄一逐一根据修改过的地方调整初稿档案。改到最后,庄一终究是改写了那一句话。他在自己后悔前把档案寄给责任编辑。在逸歌的委托下,这封邮件的内容也是庄一打的。萤幕上显示邮件已送出后,庄一悄悄松了一口气。
他拒绝逸歌一起吃晚餐的提议,在周日傍晚走出逸歌家。他走去车站的路上,一次也不曾回头看向逸歌的公寓。
今天,他决定要一个人过。
两周后,逸歌联系庄一表示作者校对稿寄来了,隔天周六早上,庄一前往他家。庄一穿过一楼大门,决定今天是最后一次来这里。
两人一碰面,逸歌就递来印有出版社商标的信封。里面是校样,上面用铅笔标注了错字、错误写法和综合性建议。庄一知道作者校对这个用语,但从逸歌口中听见这个词,再把校对稿实际拿在手中,是生平头一次。要回应标注出来的错误以及调整建议时,常规是要用红笔。
庄一代为念出写上修改建议的部分,逸歌躺在沙发上听。庄一改的那句话并没有红字。
庄一按照逸歌的指示用红笔回应,逐一检查作者校对稿。这项工作耗费大约三小时完成。午休后,两人最后再重新看一次校样,就把校样装进信封里准备寄回去。下次再看到这篇短篇,就是刊登在杂志上的作品了。
工作结束了。离开这里吧,不要再来这个房间了。
自己冒充了小说家「相崎一歌」。庄一想趁逸歌发现自己的背叛前跟他拉开距离,不想破坏两人的友情。他希望维持这份关系的美好。他想摆脱那个克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失控做错事的卑鄙自己。
「我差不多要回去了。」
「吃个晚饭再走吧,我也想跟你讨论之后的事。」
庄一停下脚步,回头看向追上来的逸歌。
他心想,如果要把话说清楚,就该现在说。
「我仔细考虑过了,我觉得我就帮忙到这里比较好。」
「为什么?」
「我还要兼顾工作,最近其实都在硬撑。实际做了以后我才发现,自己没办法永远帮你。我明白你为易普症所苦,但你或许该找其他方式来设法克服。」
「你不再过来了吗?这就是你的回答吗?」
逸歌灰暗、低沉的声音几乎要令庄一心虚,但他不会改变想法。逸歌向自己求助,自己已经回应过那份期待了。
「抱歉,逸歌。我也有我的人生要过。」
「……这样。」
庄一转过身朝门口走去。逸歌跟了上来。他可能还想说些什么试图改变自己的心意。不管怎样自己都必须拒绝,离开这里。要是继续待在这里,自己似乎会因为扛不住罪恶感而坦白一切。
庄一穿好鞋子,站起身,转向逸歌要道别。
「逸——」
那瞬间,剧烈麻痹感窜过庄一全身,肌肉僵硬,无法动弹。他名字才叫到一半,上下排牙齿咬着舌头没办法分开。
他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伸向门把的手臂痉挛,怎么样都弯不了。就像是一个隐形巨人伸手从上方往下压似地,庄一膝盖一软就摔倒在地。他一阵恶心,麻痹感迟迟没有消退。
「真遗憾,但你的回答是什么并不重要。」
逸歌低头向下看,开口说。庄一看见他一只手里抓的物品,才恍然大悟自己遭到电击了。
逸歌说着又打开电击棒的开关。由于通电声「啪滋啪滋」作响,庄一几乎没听清楚逸歌说的话。
「可以的话我是不想用,但幸好我事先准备了。这是国外进口的,威力强大。我用自己实验过,一次就昏倒了。我还准备了其他道具。晚点给你看。」
庄一,他喊自己的名字。庄一。喂,庄一。
「我接下来要囚禁你,但我希望你明白,这是为了我们三个的必要措施。」
驱使他的唯一冲动。
每个人体内都有,潜伏在牢笼里长年喂养的东西。
「从今天起,你要代替我继续写下去。」
3
庄一醒来时人躺在地板上。他撑起身体,发现这里是书房。自己怎么会睡在这种地方?记得原本是在协助逸歌写稿?现在是休息时间吗?逸歌人又在哪?
不对。写稿已经结束了。庄一环顾房间,看到第二圈时,他才终于想起睡着前发生的事,自己是昏过去了。
他想站起身,才发现右手被铐上了手铐。手铐上铁链的另一端固定在身侧书架旁边的金属零件上。庄一轻轻拉了一下,金属零件文风不动,他有种自己成了书架一部分的感觉。
「你醒了,我想说你差不多该醒了。」
门开了,是逸歌。他手里拿的不是电击棒,而是一瓶水。
「逸歌……」
「我想你应该口渴了,就拿过来。」
庄一的喉咙确实干渴得要命,但现在这种事根本不重要。必须赶快从这种奇怪的情况回归正轨才行。
「拿掉这个,逸歌,就算是开玩笑也太过分了。」
「我没有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庄一隐约察觉到了,但他仍旧忍不住这么要求。庄一暗自期待逸歌会说「吓你一跳了吧?不好意思,这也是在取材。」然后立刻把手铐取下。但无论过了多久,这件事都没有发生。
「你真的疯了吗?」
「没有,我很正常。我希望你今后也待在这里。」
逸歌把那瓶水滚过来。庄一又更渴了。水里该不会加料了吧?他虽有疑虑,但最后还是无法抗拒地捡起那瓶水。他用被铐上的右手拿着想要喝,但手铐卡着手没办法自由活动。最后他把水换到左手,一口气喝完。喉咙似乎比想像中还要渴。
背后热热的,一回头,阳光从窗帘缝隙透进来。这是早上的太阳吗?还是——?
「从那个时候开始,已经过了十五个小时以上。现在是早上十点。」
逸歌看出庄一内心的疑问主动回答。一天?这么久?
「你睡得很熟喔,还打呼。工作很累吧。」
屁股、大腿根部、膝盖,还有腰部。庄一只要一动,就浑身都痛。看来真的是睡了一天。
「逸歌,你现在立刻拿掉这个,让我回去。」
「当然,写稿时我会拿掉。毕竟手铐一定会造成妨碍。」
「我不是在说这个。就算你是朋友,这也是不被容许的行为。这是犯罪。」
「居然说『容许』,你不是在用这种像作家会用的稍难字汇吗?」
「你给我认真听!」
我在听啊,逸歌蓦地凑近庄一。后者被他的气势压倒,顿时说不下去。
「没错,你说的对,这是犯罪,但我不会停手。那一天,当我在惠比寿的餐酒馆外面看见待在店里的你时,我就下定决心了。」
逸歌从庄一手中收走空宝特瓶,走远。他随手将空瓶扔进沙发附近的垃圾桶,从长裤口袋掏出钥匙。
「我刚刚也说过了,写稿的时间到了。你睡饱了吧?如果还需要什么东西,你就说。我会准备。」
外头的空气、自由、失去的一天,一旦开始列举,根本没完没了。但要是回嘴,逸歌只会开心地认为「看来你恢复精神了」吧。
庄一才动一下右手,地板上连接书架和手腕的铁链「铿啷」地发出沉甸甸的声响。此刻束缚住自己的是,书架上数量庞大的小说。它们所拥有的重量。
「接下来是长篇。故事大纲四个月前就完成,企划已经通过了。只剩下写出来。故事大纲的内容我会分享给你。现在只先简单说明概要。书名叫作《假面宅邸》。主角是一个大学生。他接到新朋友邀请,造访一座称为假面宅邸的豪宅。条件是,待在那里的期间要抛弃过去的一切,连名字都要改用假名。换句话说,就是要舍弃自己,变成另一个人。在那个会员制俱乐部里,主角与小时候的好朋友重逢。书名目前还只是暂定,这个名字说明的意味太强了。忘记哪本书中的谁说过,一个好书名是八成要让人能推测故事内容,剩下两成则要能够诱发想像力。我也这么认为,所以这个书名还会再琢磨。好,我们回到故事本身——」
庄一坐上椅子,等着逸歌开口。他放在键盘上的右手摆脱了手铐,但那个束缚自己的锁只是移到了左脚踝而已。铁链另一端则固定在桌脚。
开头第一句话,逸歌足足花了大概二十分钟。第一句话最重要,同时也是最耗费体力的瞬间,这一点庄一也很清楚。高中在社办写作时,三人经常聊到这件事,对此都有共识。第一句话是读者和作家相遇的第一行文字。现代社会的娱乐选项远多于过去,有些读者甚至看了第一句就会阖上书。因此,必须在这里就抓住读者的心。抓住,关起来,紧紧逮着,直到结束前都不放手。
故事终于开始从逸歌口中创造出来。庄一逐一将它们化为文字。尽管两人做的事和之前一样,但现在其中蕴含的意义及背景已截然不同。
不过,庄一发现自己尽管遭到囚禁,打字的速度却没有慢下来,动作反倒更为洗炼。暂时摆脱手铐获得自由的右手,正在键盘上方轻盈舞动着。
「逸歌,我想去厕所。」
庄一站起身想休息一下,脚铐上的铁链立刻发出声响宣示存在感。
逸歌为了打开脚铐蹲到庄一身旁。「要不要用膝盖狠狠顶他那张脸?」的念头在庄一脑海一闪而过,但一瞥见逸歌长裤口袋鼓胀的形状很像电击棒,顿时就迟疑了。要是反击的时机慢了一秒,说不定会被剥夺更多自由。
逸歌分别在他自己的左手和庄一的右手铐上手铐,两个手铐由铁链相连。庄一前脚走出房门,逸歌当然也跟着后脚出去。由于铁链卡着,厕所门没办法完全关上。
「你别往坏处想,这是为了写出完美的小说。」
逸歌的声音从关不紧的门缝中侵入。要是一对一单挑,庄一或许有胜算。虽然他对自己的运动神经并没有自信,但对手可是成天窝在家里的作家,出其不意下手说不定会有机会。然而逸歌都事先准备好电击棒、手铐和铁链了,难保没有藏着其他道具。
「明天我要是没去公司,同事会因为我翘班起疑的。」庄一说。
「没问题。我会处理。」逸歌只是简短回答。
即使上完厕所,庄一仍没打算开门出来。逸歌似乎也发现到这一点,但他并不作声。他在用沉默催促庄一自己出来。
庄一心想,这是惩罚。自己改了他的原稿。没能克制住一己私欲。当时自己的注意力都放在压抑冲动上,要是那时能更留心其他方面,或许就会察觉到逸歌的不对劲。
自己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创作。听从赤裸裸的欲望,玷污了等同于他灵魂的原稿。从那一瞬间起,一切全都扭曲了。这就是报应。
庄一遭逸歌囚禁已过了四天。他持续打出原稿。除了吃饭睡觉以外的所有时间几乎都被写稿填满。这次的步调比短篇时更快,第一章眼看就要完成了。
「『在这座宅邸,我终于找到自己。』」
打字。
「『待在这里的期间,也不需要在意他人的眼光。』」
打字。
「『然后,她掳获了我的目光。』」
打字。每日每夜,庄一吸收逸歌的话语,再用的自己手打出来。
庄一听着听着,渐渐发现他的文笔及句子结构有一定的规则,就像是一种习惯。如果是描写人物行为这类平淡的场景,自己之后说不定可以提早写出来。
庄一在书房时身上会有手铐或脚铐,除此以外的时间像上厕所或在客厅用餐时,就是和逸歌铐在一起生活。晚上钻进铺在书房里的被窝睡觉。逸歌外出时也一样,庄一就会被关在书房里。
庄一曾试图要从窗户逃出去,但固定在书架上的金属零件用黏着剂加强过,他没办法把锁拆下来。就算他尝试用手铐的金属部分去割,但金属零件毫发无伤。庄一不死心,用力拍打窗户,结果被逸歌发现,用电击棒电晕过去。
逸歌大概是想要磨掉庄一逃脱的意志,自那一次起,他就会定期让庄一尝一尝电击棒的电流窜过全身的苦头。有时一天只有一次,也曾一天多达四次。每次逸歌用电击棒前都会简短致歉说「真抱歉」,这点让庄一很火大。他那种态度简直像在说,自己只是遵照别人的指令完成工作而已。不管被电击多少次,庄一始终都无法习惯。
第五天早上,开始写稿前,庄一向逸歌抗议。
「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现在这样是无故翘班。不联系公司会出问题。」
「没问题。我已经联系过了,你现在正因为身体不舒服请假。」
「什么?」
「我去你家,用你的电脑寄出电子邮件。如果只是简短的内容,虽然要花上一点时间,我还是写得出来。」
他之前偶尔外出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吗?钱包和手机全都被他没收了。看来在庄一伪装成相崎一歌时,他也冒充了自己。他夺走庄一的人生,彻底取而代之。
接着,逸歌拿出刚寄到的杂志样本给庄一看。一共寄来三本,杂志封面上写着他的笔名和短篇小说的名称。
「上面有登我们一起完成的〈灰人〉。你看。」
庄一接过杂志翻开,找到刊登短篇小说的那一页。上面有几张身穿灰衣男人的插画,帮助读者想像故事内容。直到一个月前,还只存在于这个房间里的故事,如今却经由杂志传播到了全国各地。然而庄一的行动范围却与向外界不断扩散的故事相反,处处受限,现在只剩下这间公寓里的一个房间。
庄一找到那句话。「今天,他决定要一个人过。」墨水没有晕开,白底黑字印得清清楚楚。庄一阖上书页,正在翻同一本杂志的逸歌看来并没有留意到他的举动。话说回来,他以那种速度翻书,根本就没有在看内容。
「这次的成品会是书。我们完成的故事会变成单行本摆在书店里,这次说不定就能写出完美的小说。」
完美的小说。
写出这种作品是和姬野的约定,同时,也是逸歌做出这种行径的理由。
庄一放下杂志问:
「完美的小说,到底是怎么样的小说?是指故事精彩绝伦吗?」
「不是那种表面的东西。那当然也是一部分要素,只是『精不精彩』这种事原本就很主观吧。所有人都一致认为精彩的小说是不可能存在的。」
那么,逸歌想达成的目标是什么?听了姬野的话后,他如何诠释「完美的小说」这几个字?他不惜囚禁朋友也渴望写出的小说究竟是什么?
逸歌把手上的杂志直接塞进垃圾桶,他的兴趣已经不在自己过去的作品上了,接着朝庄一笑笑,用晓以大义的温和口吻对他说:
「为一个人的人生带来决定性转变的小说。在看过那本小说之前和之后,他所看见的世界将截然不同,而且再也无可逆转。我认为那就是完美的小说。」
能使人生产生决定性转变的小说。他口中的转变是指带来正面的影响,还是负面的?庄一没有勇气问。
「……你用这种方式在写小说,你认为姬野会高兴吗?」
「高兴啊,她一定会高兴的。」
逸歌拿着脚铐走近。
「来,今天也来写稿吧。」
逃脱机会突然降临。
那发生在两人于客厅吃完午餐后。庄一他们一边让铁链在桌上甩动,一边品尝外送的泰国料理。
「『泰国,曼谷的,创作料理,品项丰丰丰富,齐全。』」
逸歌念出放在里面的宣传单。写作的易普症似乎仍影响阅读能力,他念得结结巴巴,宛如进行复健的口吻。即使如此逸歌也没有逃避,认真看着宣传单上的文字。
「你要理解文字有多困难?」庄一问。
「我并不是完全看不懂。只是在看的时候,就会想到写作时的画面,然后就会不舒服。只要没意识到写作,要看多少都没问题。」
看来是逸歌的大脑拒绝各种和写作有关的行为。对一个作家来说,没办法写出文字,就等同于折断他的双手,所以他才会需要庄一的手。
「创作料理,吗?说起来创作到底是什么啊?」
逸歌说:
「你认为人类是为了什么而创作?人类又是从何时开始创作的?唉,庄一,你怎么想?」
庄一稍微思考片刻,正要回答,但在他开口前,逸歌已经又往下说。看来他并不是真的想知道自己的答案。
「庄一,我每次在发想故事或写作时,都会想起你。」
「想起我?」
「对,就是所谓的目标读者。每次想起你的脸,遇到瓶颈的地方就会突然顺利解决。你拥有我没有的东西,从高中时我就一直有这种感觉。人生中就需要这种朋友。」
拥有自己没有的东西,这种心情正是自己高中时面对逸歌的感受。
这时,逸歌从座位站起身。庄一像被迫拉起来般,也不得不站起来。
逸歌说了句「厕所。」就要朝走廊尽头走去。庄一当然也跟上去。逸歌纳闷地注视着一同站起身的庄一。下一刻他才想起来般低头看向用铁链相连的手腕,他好像忘记了。
从这时起,逸歌开始出现一连串出乎意料的行动。他一脸不耐烦地抓抓头,接着快速取下自己手腕上的手铐,改铐在厨房下方收纳柜门的把手上。
庄一看着逸歌就这样走出客厅,独处的时间就在毫无预期的情况下突然降临。
自己逃得掉吗?这说不定是个好机会?
在逸歌的身影消失后,庄一为了以防万一又多等了几秒钟才展开行动。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拆除铐在把手上的手铐?
他不经意看向水槽,发现那里放着一瓶洗手慕斯。说不定可以派上用场。他伸长了手,铁链敲到水槽的边缘发出巨大的金属撞击声。庄一慌忙缩回手,转头看向走廊。事迹败露了吗?
在确定逸歌没有回来后,庄一又伸出手,按下洗手慕斯的压头,挤出一团泡沫,泡沫在手心中渐渐消融。他把泡沫抹在铐着手铐的右手腕上,使劲拔出手铐,但没有成功。皮肤和手铐之间的摩擦力,没办法用泡沫轻易消除。
庄一打开厨房下方的橱柜。他在心里祈祷会有食用油,但里面几乎是空的。不仅没有调味料,连把菜刀也没有,只是尽义务似地摆着米袋。
庄一放弃,正打算把满是泡沫的手腕洗干净时,才发现一瓶洗碗精。庄一因自己的愚蠢啧了一声。你是白痴吗!明明就放在洗手慕斯旁边!为什么没一开始就用这个。
他挤出洗碗精,全部淋在手腕上,然后皮肤和手铐相互摩擦的不适感消失了,他试着轻轻拉动手腕,感觉比刚才好。
这次他认真要拔出来,铁链撞到水槽哐啷作响。他赶紧转开水龙头,用水声盖过去。快点。趁他回来以前。
咻,手铐终于从手腕滑出来了。洗碗精差点让手铐滑下去,幸好在它掉到水槽底部前接住了。
庄一让水龙头的水流个不停,下一个目标是通往玄关的走廊。厕所在有书房的另一条走廊上。趁他发现前逃出这里。
庄一打开门,在昏暗的走廊上前进。背后的客厅似乎随时都会传来逸歌的声音。令庄一畏惧的怒吼声在脑海中响起。喂,你要去哪里?你别以为自己逃得了,要逼我再弄昏你吗?
终于来到玄关前面时,庄一停下脚步。
门把附近装着一个没见过的机器。他一碰到那个小键盘,就证实了自己不好的预感,上头显示出需要密码的已上锁画面。全身血液倒流。明明自己一开始来时,这里并没有这种东西。
「那个是市面上卖的,没想到自己就能装了。」
庄一回过头,一旁柜子的门开了,逸歌正要从里面出来。
他不是去厕所了吗?庄一后退一步,手撑在墙上。由于双手满是洗碗精,在墙上滑了一下,整个人差点失去平衡。
「你水开得那么大,也就听不见我的脚步声了吧。我躲在这种地方是有点坏心,不好意思。不过因为这玩意的充电器就是放在这个柜子里。」
逸歌边说边取出电击棒。「住手!」庄一忍不住大叫。自己来到这里后,心中第一次萌生出恐惧。疯了。这家伙疯了。他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逸歌了。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自己会落得被朋友囚禁的下场?好想赶快回家。好想回四处贴满了无新意构图的电影海报的那间办公室上班。
开关已打开的电击棒抵上庄一的脖子,全身痛到好似要四分五裂般,他立刻倒在地上,心里想着让我回去。拜托,你就答应吧。
庄一还没办法正常呼吸,第二下就又来了。这次轮到右肩。
「你听好了,你不要再想逃出去的事。这可是背叛。不光背叛我,也是背叛姬野。我不想要讨厌你,所以给我回去。回去那个房间!回去!回去!回去!」
第三下,第四下,还不停。逸歌嘶哑吼着什么,但庄一听不懂。他只想早点解脱,只能在心中祈求早点晕过去。到了第五下,意识终于远离。
庄一被铐上铁链,又被送回了牢房里。
庄一做了一个梦,关于一段往事的梦。
他参加公司会议,上司宣布《乌鸦人的赎罪》已确定由自己部门发行上映的场景。负责这个案子的是比自己大两岁的前辈。当庄一得知不是由自己负责时,着实松了口气。他当时以为自己是因为负责原作改编电影责任太大心里感到不安,但其实不是。在梦中,他不知为何忽然想通这件事。
他想避免的是,自己因为参与那部电影的工作,体认到自己和逸歌的立场有多大的差距。逸歌比自己更成功,更接近三人所描绘的理想,庄一不能忍受要被迫看清这项事实。
上司继续发言,语气铿锵有力,「《乌鸦人的赎罪》这部作品的收益很值得期待,我希望整个部门全力以赴。」庄一感觉自己像是公司的叛徒,他立刻努力忘却这种心情。
场景转移到回家路上的车站前。庄一看见一家书店,却没打算进去。他不再进书店,并不是因为找不到有意思的小说或工作太忙没空看书这种理由,而是因为会看到他的书。就连拿来当作理由都令人感到悲惨,再明显不过的自卑感。然后,庄一——
「你差不多该起来了。」
一道声音响起,接着是一样物品被放在枕头旁的声音,庄一终于醒来。
旁边放的是庄一平常在家用的那台笔电,他知道是逸歌去拿过来的。
「早安。」
逸歌朝庄一递来一杯咖啡。庄一接过咖啡杯,手腕上没有手铐,铁链换到左脚脚踝了。踝骨会卡住,要用物理方法拿掉又更难了。靠洗碗精滑脱这种方式已经没用了。必须要有自己砸碎或折断脚骨的觉悟。但就算拖着脚走到玄关,那里还有逸歌装的键盘锁在等着。逃脱的路都被断了。
庄一接下的杯子飘出咖啡香气,令他头脑彻底清醒。就在这时,逸歌开口说:
「我已经帮你办好离职手续了。合约之类的文件最近也全都用电子档,很轻松。这下你就不用再担心公司的事了。」
「你究竟怎么办到的?居然本人一次也没露面就可以离职。」
「我听说有代办离职这种服务,就用看看。」
看来他已经打点好一切了。为了证明自己没在说谎才特地把笔电拿过来的吗?
庄一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啜饮咖啡,他又继续往下说:
「我在壁柜里的收纳箱找到姬野的笔电。」
「……你连那种地方都找?」
「我认为由你保管比较合适才把她的笔电交给你。高三时你都用那一台写作吧?」
「毕业后我就没写了。」
其实是从逸歌率先以作家身份出道开始。逸歌获得新人奖后,庄一看到他的奖杯上刻的「相崎一歌」这几个字时,自己的梦想就在那瞬间破灭了。
「你还真的都没写。」
「第一次碰面时我就是这样说的吧。」
自己真的这样说吗?已经想不起来了。与逸歌在惠比寿的餐酒馆重逢时的对话,感觉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没有遭到囚禁,还保有身为人的尊严的日子。不,就算是那时候,自己真的作为一个人好好活着吗?如果有人问「那不是每天忙于完成例行工作,宛如行尸走肉的生活吗?」时,自己有办法立刻否认吗?
「我不再写作。上大学后也没再用过那台笔电,所以才收到那里。」
「但你现在正在写。」
那是别人的原稿,相崎一歌的原稿吧?几乎要冲出口的话,又和咖啡一起咽下肚。
「曾经有人说过事情只要过去就全是一种比喻。」
逸歌打开电脑电源,拉出收在书桌下方的椅子等庄一过来。这种生活等未来回头看也成了一种比喻的日子会到来吗?
庄一在椅子坐下,将手指放到键盘上。背后传来逸歌坐进沙发的声音。以前他曾将这种情况譬喻成航海。如果现在要用不同方式形容,庄一想到的是钢琴家和指挥。自己遵照逸歌的指挥忠实演奏。稍一不小心就会产生错觉,误以为手中正在弹奏的乐曲简直像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一样。
「『逃脱宅邸的过程中,回过神,自己和她一直牵着手。』」
打字。
「『奔跑时,两人的气息重叠了。』」
打字。
「『被杂草绊到松开手后,谁也没有说话,只是立刻又把手牵起来。』」
打字。
接着,下个瞬间,钢琴家的手指停住了。
「『终于逃出大门外。心情舒畅无比。』」
又来了。庄一立刻明白。那种冲动又来了。
偷偷逃离宅邸,终于跑出大门外时的这段描写虽然无损故事走向,可是庄一认为,这个场景的描述应该要有更多情绪。逸歌淡淡描述情境的文笔读起来确实顺畅,也流露出国外冷硬派小说的冷调氛围,不过在这里却造成了反效果。这里应该要更深入挖掘出场角色的心情才对。
「庄一?」
怎么办?应该告诉他吗?
老实说出自己的想法怎么样?逸歌说不定会接受,他或许会理解这个故事不该用这种方式继续下去。
他认为更加理解长篇小说《假面宅邸》的是自己,自己看过故事大纲,也是自己实际移动手指,把故事一个字一个字敲打出来,让故事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那就是自己的责任。
「庄一?」
逸歌叫了第二声,庄一才终于回过神来。
「没事。」
不对劲,这种事不对劲,我到底在干么?
为什么要担心别人的原稿好不好,现在该想的明明是尽快逃出去的办法。此刻最重要的明明是夺回遭囚禁前的原本生活才对,才不是什么修改原稿,做这种事有什么好处。
自己难道打算一直在这里待到这部长篇完成为止吗?不,难道不止这部长篇,还想待上更久吗?太奇怪了。这种事情绝对不对劲。是因为时不时就被电击棒电晕,抵抗的意志都丧失了吗?
都是因为待在这里害的。是因为和逸歌一起待在这间书房,一切才变得这么奇怪。果然还是必须离开这里。早一天也好,早一个小时,早一分钟,甚至早一秒都好,必须尽快离——
「逸歌,我可以提出一个想法吗?」
「怎么了?」
「这里的写法,逃出大门外时的地方,再稍微加强情绪描写怎么样?我觉得读者可能会想再知道多一点主角的心情。」
「我看看。」
逸歌走近,直盯着桌机的萤幕。他的眼睛上下滑动,庄一知道他正拼命读着文字,追踪文字的流动。逸歌在确认内容时,庄一正拼命隐藏自己内心的困惑。自己到底在干么?为什么要向他提议?想法跟行动根本不一致,对不上。有种控制权被夺走的感觉。是谁在支配自己?
「庄一,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不想让这里的文字节奏慢下来。」
「……啊啊,说的也是。」
「主角的心情就在其他场景深入描写好了。但是庄一,谢谢你。如果你还注意到其他事,随时告诉我。」
「好。」
可能是认真看文字消耗太多体力,逸歌用手指按住眼角,走回沙发。对话结束让庄一松一口气。
稍事休息后,逸歌又开始编撰故事。庄一敲打键盘,将故事一一化为文字。移动手指的这个意志真的是属于自己的吗?庄一没有信心。不确定这一点令他感到恐怖,后来就决定放弃思考。
庄一从被窝爬起来,打开电灯。墙上的钟显示时间是深夜两点半。他睡不着,随意从书架上取出一本书读了起来。
但才看了几页,思绪就开始飘远,难以理解文字的意思了。明天还要写稿。感觉比当上班族时更累,体力一天天消耗。得早点睡才行,却睡不着。理由很明显,那句话,那一行字。
庄一打开房间的电灯,转向方才一直避免看到的桌机。他一看见,就立刻行动了。
他走近书桌,拉出椅子坐下。一按下电源,电脑就立刻启动,萤幕亮了起来。庄一转头看了眼房门,逸歌并没有醒过来。
他点开WORD档,把页面一直往下拉,一直拉到才刚打完的那一页,找到了那句话。
「终于逃出大门外,心情舒畅无比。」
庄一把扰乱自己心绪的那一行字全部删除。
然后加上了新的句子。
「跑出大门外,我们望向对方,彼此脸上都已经没了面具。气喘吁吁,心情却反而舒畅无比,感觉还可以一直跑下去。」
反正逸歌又不会发现。上次也是这样,没问题的。
庄一一打完就立刻发现,自己心里的罪恶感并不如上次强烈。别说是罪恶感了,甚至有一种向逸歌抱了一箭之仇的痛快。他身为小说家,没有比这更具杀伤力的报仇了。逸歌害自己身陷这种处境,这是应受的惩罚。没错。这是惩罚。他遭到报应是应该的,自己没有错。
庄一迅速存档,关掉WORD档,又关上电脑。关掉电灯后,他一钻进被窝,立刻就有睡意了。
庄一一觉安稳地睡到早上。
逸歌有个习惯,他前一晚就会把隔天早上要拿出去丢的垃圾先放在客厅角落。明天好像是丢一般垃圾的日子,袋子里胡乱塞着一堆不需要的日用品或文件。庄一看见垃圾袋里还有原本装在玄关门上的那个键盘锁时,差点忍不住停下脚步。为了避免引起逸歌的注意,他装作没看见,直接走到餐桌坐下。
「长篇的撰稿也很顺利,已经写到一半了。我真不敢相信我们居然可以用这种速度工作。今天也来喝几杯吧。」
逸歌打开不知何时补货的葡萄酒。那瓶葡萄酒是在庄一遭囚禁前,两人试饮多款后买来的酒,最终获得两人一致喜爱的牌子。
逸歌不只会出去买酒,庄一知道他其实还出门不少次。可能是他厌烦了每次出去都要在键盘锁上按密码吧?既然恐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那也就没有用处了吗?还是,他是为了确定自己是否还有逃脱的企图,才故意把键盘锁放进垃圾袋让自己发现的吗?从他的个性来看,可能性最高的应该是后者。
是因为长篇进展顺利让他心情大好吗?逸歌转眼间就喝光了三杯酒。在他差不多醉了时,庄一心想,说不定真的单纯是他大意了?
庄一用铐着手铐的手为他倒葡萄酒。逸歌一边喝第四杯一边问。
「庄一,你认为小说的优势是什么?在这个充斥各种娱乐的现代,什么是只有小说才能提供的价值?如果只是想看有趣的故事,看漫画、电影、游戏或动画就行了啊,你会怎么反驳这句话?」
「……有些文字只能在小说中品味到,也有些故事只有小说家写得出来。小说可以细致地描写出场角色的心情。」
「确实是这样没错,可是这理由并不充分。这样一来,小说会遭到淘汰的。」
逸歌的手碰到玻璃杯,杯子差点倒下去。在千钧一发之际他自己及时抓住了。他脸颊并没有红晕。虽然脸上不显半分,但身体却失去平衡开始左摇右晃。他还毫无意义地笑了,但那双眼睛中依旧散发着身为小说家的光亮。对话暂且持续下去。
「逸歌,我记得高中时你说了性价比。与其他媒体相比,小说价格便宜却能享受更长的时间。」
「嗯,那个想法到现在也没变,而且高中时你就已经说出答案了。」
庄一搜寻记忆。眼前的典雅桌子逐渐变成了社办里那张乏味的桌子。自己坐的木椅变成了折叠椅。转向厨房,那里是社办的窗户。吹进来的风摇晃着窗帘。从书架上飘来成排书本的味道。
「因为会激发想像力。」
「就是这个。」
庄一说出答案,逸歌神情高兴地向他点头。他举起酒杯,一口气喝干了第四杯。这时庄一才终于要喝完第一杯。现在的话,自己说不定可以制伏他。怎么办?要动手吗?
「一个是画面,另一个是接收故事的速度。在这两件事上,消费者总是被迫必须面对主从关系。比方说漫画,既然有图,画面就已经固定了。换句话说,在画面这点上,消费者是处于从的位置。但翻页速度可以由消费者控制,所以在速度上他们是主。」
逸歌带着舒适的微醺说:
「至于电影呢?画面已经被影像固定住了,消费者处在从的位置。镜头不断切换,场景也会自动转变。就连故事的行进速度都不在消费者的掌控之中,所以在速度上也是从。虽然有快转或倒转几秒钟的功能,但电影在制作时并没有考量这些,因此这里我们就不予考虑。」
小说家通常都是孤独的。不曾获得满足,所以才渴望诉说。
「游戏因为本来就有画面了,消费者是从。速度大致上可以调整,因此在这里算主,接下来就是小说了。只有小说,消费者在两方面都能站在主的立场。不仅画面交由读者发挥想像力创造,就连阅读的速度也可以由读者决定。小说的优势就在这里。借用你的话来说就是,小说是允许想像的媒体。」
逸歌打算为自己倒第五杯酒。这次,他终究是把葡萄酒倒到杯子外面了。
庄一从座位上起身,帮忙擦拭桌面。逸歌的手连动都没动,只是眯眼盯着天花板的灯光。手上还握着那支酒瓶。
「不好意思,我就睡个十分钟。等我醒来我们再聊一下。明天就休息好了。你还会待在这里吧?」
庄一一瞬间听不懂逸歌问题中的含意。待在这里,好吗?这是自己可以选择的吗?他的判断力是沉到葡萄酒瓶瓶底了吗?
庄一半信半疑地点头,逸歌解开手铐,改铐在一只桌脚上,就走进寝室去。庄一从头到尾都哑口无言地看着他。他真的如此愚蠢吗?他这样做,自己只要稍微把桌子抬高,就能轻易摆脱手铐的束缚。还是这也是陷阱?其实桌子有特殊加工,没办法轻松抬起来?
过了一会,从寝室微微打开的门内传来逸歌的鼾声。音调和节奏并不规律,有时沉稳,有时他会大声呻吟。这实在不像是演技。
庄一抓住桌子的边缘,想要抬起来。桌子与他的怀疑相反,轻轻松松就抬起来了。明明是自己抬起来的,却对这份轻易感到难以置信,忍不住笑了出来。疑惑也转变成确定,逸歌是真的大意了。现在,自己抓住了最大的机会。
他踢开地板上的手铐,让它滑出桌脚下方。原以为再也无法重获的自由,一回神自己已捧在双手中了。
庄一就像在避免捧着的自由掉下去一般,以谨慎的步伐沿着通往玄关的走廊向前走。
玄关门上的键盘锁果然不见了。即使回头,也没有手持电击棒逼近的逸歌身影。
他转开锁,打开门,外面走廊上的地毯映入眼帘。庄一自从遭到囚禁以来,时隔一个月终于又看见地毯的花纹。
庄一悄悄关上门,快步走过走廊,按下电梯按钮,等电梯来。可以出去了。可以从这里逃出去了。冷静点,别心急,不要发出声音。
他烦恼着还是走楼梯下到一楼算了,但幸好电梯很快就来了。庄一不禁想像,门打开的瞬间,里面赫然是逸歌。他大叫,你别以为自己逃得了。我不是说过很多次了吗?你一辈子都得待在这里。
里面空无一人。庄一毫不迟疑地走进电梯。电梯也没有中途紧急停止,顺畅地降到一楼。
庄一想,要是遇见这栋公寓的其他住户,就直接请对方帮忙报警好了。但他没遇到任何人,走出了大门。
「啊啊……」
他忍不住呼出一口气。
外面,暌违一个月的室外。
十一月的晚风透着冷意,但舒畅及解放感胜过了一切。庄一深深吸了口气,将外头的空气充满肺部。
逃出来了。这下就结束了。自己终于自由了。
一辆机车奔驰过前方的道路。然后是狗吠声,还有远处传来的汽车喇叭声。一切都令人感到无比怀念。
自己应该先做什么才好?要报警吧?但没有方法打电话。手机留在逸歌家了。自己什么都没想就冲出来了。身上也没有钱包,也没办法搭电车、公车或计程车回去。该去找一户住家按门铃说明情况吗?
对了。有派出所。从车站过来这里的路上有一间派出所。去那里吧。向值班员警说明原委,一切就结束了。
庄一沿着马路走,在T字路口向左转,走下斜坡,朝派出所在的那条路前进。他用大概介于快步走及小跑步中间的速度前进。路上,他只回过一次头,抬头仰望那栋公寓大厦。逸歌房间的窗户亮着。窗户开着,他并没有站在窗前窥探。他此刻还在睡,连庄一已经逃走了都没发觉。
晚风变得更强了,庄一缩起身子。双手插进口袋,在右边口袋碰到了一个小型金属物。
掏出来一看,是公寓的钥匙。庄一想起不记得多久前,逸歌说着自己可能会需要,就把备份钥匙交给自己,原来一直收在口袋。
「《假面宅邸》还没完成喔。」
不知是谁的声音钻进耳里。回过头,却一个人影也没有。环顾四周也没看见其他人。庄一沉默地站在原地,又听见了那个声音。
「那部长篇小说还没完成。没有你,就没办法完成。没有你的话,相崎一歌就只能销声匿迹、最终死去。」
那不是逸歌的声音,是自己的声音。
马路前方亮着红色灯光的建筑物映入眼底。是派出所。再走一分钟就会到了。可是,双腿动不了。自己究竟在迟疑些什么?
现在立刻跑过去才是正确答案。向警察说明自己身处的情况,请求对方帮助才符合常识。请他们逮捕那个已称不上是朋友的罪犯,自己回归日常才是正确的道路。
然而,脑中却浮现出姬野的脸庞。
手中拿着新人奖奖杯的逸歌身影。
相崎一歌的存在。
「只要你想,随时都可以离开。」
逸歌只要喝五杯葡萄酒左右就会丧失判断力,变成一个废物。今天知道了这件事。光这样就能算是一个重要收获了,不是吗?
自己也没必要再害怕电击棒了。自己随时都能制伏他。由他掌控一切的日子已经结束了。今后自己轻易就能占上风。而且,自己随时都能逃离那里。既然如此,那不是今天也无所谓吧?
庄一看向自己的手。手铐和铁链尚未卸除,依然挂在上头。
庄一转过身,快步走回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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