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比任何言语都真切-章节

给正在恋爱的人

也许你的恋情

只是单方面的付出

也许你只是被对方巧妙利用

这段感情终究无法开花结果

也许你曾想过

这辈子再也不谈恋爱

也不需要喜欢的人

但是

请不要害怕受伤

也不要逃避

伤痛

因为我们还年轻

我们不是那些假装遗忘伤痛

对自己撒谎苟活的老人

我们仍能真切地感受伤痛

毕竟我们还年轻

没关系的

温柔地拥抱

从伤口裂缝间渗出的体温吧

这份体温总有一天一定能温暖某个人

这份体温会一直存在于我们体内

无论何时

都确实地存在我们之中

体温比任何言语都真切。

如果怀疑就试试看吧。那个人从未对我说过「喜欢」,一次也没有。但他的手臂拥抱着我,单薄的胸膛贴在我的脸上,有着卷曲腿毛的大腿轻轻蹭过我的脚,带来些微的痒意。这一切都带着气味。我紧贴着他,不愿放开,用尽全身的力气,紧紧地抱住他。

接着,在那之中浮现的是──体温。

但并不是来自于他。那股温度大概存在我的体内。接下来只要顺从这股体温就好。Don't think, Feel.我握住他那与长相不符,有力又粗糙的手。空气的密度逐渐变得浓稠,汗水缓缓从皮肤渗出。

他低头看向我,我微笑回应,然后吻了上去。人的口中竟然这么舒服。我吸吮柔软的舌头,手顺势摸着他有点松弛的腰侧,轻轻抚弄。如果能够永远停在这一刻就好了。「我」的存在彷佛正在溶解。

明天的工作与多余的思绪,全都逐渐消散,最后只剩下顺从体温的躯体在晃动。幽暗又闪耀的时光开始了。

我所渴求的,正是这样的时光。

希望早上永远不要到来。

然而,(在悲观的意思上)早上终究还是会到来。

搭计程车回家时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彷佛一切回到原点,心中泛起一丝寂寞。天色已经微亮,早起通勤的上班族已经朝着车站走去。我从颠簸的计程车车窗,恍惚地望着这一切。

那个人说了「再见」。

那么,这句「再见」究竟会持续多久呢?

会有下一次吗?还是这就是最后一次?

最后留下的,总是那个人的气味。我的体温在不知不觉间,早已消失殆尽。

我将AirPods塞进双耳,点击播放键。

不吃不行 不吃不行

就让我忘记讨厌的事吧?

不要走,唉不要走?

你的体温以及,心、脏。

耳边流淌的是与现在的工作相关的歌曲,据说在年轻人之间相当受欢迎。

我 我 我爱你和

我 我 我恨你

如果你的一切都属于我就好了

我不一样,我才不会那么渴求,所以──

每次和那个人见面后的隔天早上,我总是这副模样。这样的话,不要再见面不就好了?尽管如此想过,但反正──

到了夜晚,我又会想见他。

作家这种生物真是烂透了。回信总是拖拖拉拉,也从不遵守交稿期限,明明是靠文字吃饭的,却连基本对话都做不好,根本就是社交障碍。啊~真是荒唐至极。

脑中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敲打键盘,写好催促负责的作家交稿的邮件,接着按下发送键。今天就先这样吧。我阖上这台低规格的公务用笔电。

公司窗外早已沉入夜色之中。

在这个编辑部的楼层里,早已空无一人。

为什么我会做这种工作呢?我不只在心里抱怨过,甚至无数次地说出口。不过,当初在入职考试时,是我亲口说「我的志愿是文艺部」,也是我在求职信上密密麻麻地写满动机,而且,当时成功录取并被分配到这个部门时,我还开心到哭出来。所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就这样,我日复一日地如此说服自己。

「唉~」

我叹了口气,拿起手机。

LINE的图示上显示红色的〈1〉。心里突然一阵雀跃,结果点开一看,发现是早我两年进公司的业务部前辈传来的讯息。

──我在新宿喝酒,要不要来?

我没有已读,再次叹了一口气。

「要不要来?」是什么意思?什么要不要来。就因为酒后乱性发生过一次关系,这家伙就误会了。

我对你根本没有任何感觉,而且老实说,身体的契合度简直糟透了。只是当时鬼迷心窍罢了,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跟你发生关系。我对你一点兴趣也没有。要是直接这么回覆,就能结束这荒唐的关系吧?但想到打这些字还得浪费我的力气,就觉得好不值得。

明天再回吧。

我把手机丢进包包,走出编辑部。

搭乘往下的电梯时,正好遇到在女性时尚杂志部门工作的同期员工──杏菜。

「哇,工作到这么晚,辛苦啦。」

「辛苦了──不过你不也一样吗?」

彼此都是在晚上十点这种时间还没下班,快迈入三十岁的女人,疲惫的模样与「辛苦了」这句话简直再贴切不过。

「也是啦,不过我们这边也只是等稿件来而已。」

「才没那回事呢。这次的芥川赏真的好可惜啊。当时一听说入围的是秋秋负责的作家,我超期待的说。」

「对吧──我原本也觉得应该有机会的。不过,这边不像你们的世界那么光鲜亮丽,每天都过得很平淡无奇啦。」

「我们这边也没有光鲜亮丽啦,闪耀的只有模特儿和杂志版面而已。」

聊到这里,「叮」一声,电梯抵达一楼。

「下次一起去喝一杯吧,约好喽。」

「好啊好啊!一定要约喔。」

我们交换了一个大概不会实现的约定后,在电梯大厅分开。杏菜朝着吸菸区走去,最近禁菸区愈来愈多,现在只能在大楼一楼角落的吸菸区抽菸。我望着她早已从口袋里拿出菸盒的背影片刻后才迈步离开。

我想说直接搭有乐町线回家,随手从包包里拿出手机。

不,其实并不是「随手」,而是带着明确的目的从包包里拿出手机。但我还是装作自己只是「随手一拿」。如果刚才没遇到杏菜,我大概会在电梯里「随手」拿出手机,然后发送一则LINE讯息。

──工作结束啦,你在干么?

讯息没有马上显示已读,我早就知道会这样。

音羽通宽广的马路上,车辆以惊人的速度来回穿梭。我突然有股想要在这片嘈杂中大声喊些什么的冲动。

我缓缓走下通往地铁的阶梯,穿过验票闸门。

我待在月台,刻意错过两班车。

下一班来了就放弃吧,今天就乖乖回家。明明已经这么决定了,却又没有搭上第三班车。我到底在干么……就在快要陷入自我厌恶的时候,手机终于震动了,我的内心瞬间燃起一丝火光。

──我自己在喝酒,要来吗?

确认是那个人的回覆后,我等了三分钟才已读。

──去一趟好了?

此时的我,已经站在反方向的月台上。刚刚还觉得车子什么时候来都无所谓,现在却迫不及待地希望快点进站。我不禁嘲笑自己真是个简单的女人。但我已经不是会因这种情绪而感到羞赧的年纪了。单纯只是因为能见到他就开心不已,心里不禁感到雀跃。

──在老地方。

──知道了──

『电车即将进站』的广播响起,长椅上坐着一位疑似喝醉,睡到不省人事的上班族。我踏进缓缓驶入月台的电车,坐下后,从包包里拿出粉饼。

目的地并不远。

在到站前至少得让镜子里这张疲惫的脸,看起来稍微有精神一点。

「晚安。」

「啊,欢迎光临。」

那间酒吧总是没什么人。已经数不清来这里几次了,吧台老板也记住了我的长相。就连这种小事,都能让人心情愉悦。

坐在吧台角落的阿精举起一只手示意,手边的桌上摆着一杯Highball、一包菸、烟灰缸。膝上则趴着一只猫,那是老板养的。

它在白天时几乎是放养的状态,到了晚上才会回到店里,和客人一起玩。尤其对阿精格外亲近。每次我来,都会看到它在阿精的身边磨蹭。母猫、米克斯,名字是「红豆沙」。明明是只三毛猫,却没有黑色的毛。

我在阿精旁边坐下,先点了一杯啤酒。

「辛苦了。」

在我们轻轻碰了一下杯子时,红豆沙长长的尾巴瞬间立了起来。

「今天也深受喜爱呢。」

「是啊,毕竟我比老板更宠它嘛。」

「是喔。」

阿精轻笑一声,我差点脱口而出「好羡慕」,急忙把话连同啤酒一起吞下去,真是好险。我改口说「给我根菸吧」,我叼起菸,阿精替我点火。

「之前说的稿子怎么样了?」

「还没收到喔。离截止日期是还有一点时间没错啦,但偶尔也希望对方能提前交稿,不要老是拖到最后一刻啊。」

「听起来真辛苦呢。不过啊,我还是很羡慕耶。一般来说,编辑不是个很受瞩目的职业吗?」

是这样吗?从阿精口中说出的「羡慕」两字轻轻撩动了我的心。

这个人既聪明又狡猾,大概已经察觉到我刚才「是喔」之后原本想接的话,于是故意抢先把「羡慕」说出口。

不知不觉间,他总是抢先一步把我嘴里的话夺走。

我续了两杯啤酒后,换成跟阿精一样的Highball。他比我小两岁,酒量却比我好得多,个性还很冷静沉着。

因为空腹喝酒,我很快就有点醉了。我试图把红豆沙抱到自己膝盖上,结果它不耐烦地挣脱,阿精露出笑容,我也被他感染,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看着窝在阿精膝上舒服取暖的红豆沙,我突然觉得要是能变成猫就好了。这么一来,就能一直霸占这个人的膝盖了。

过了半夜十二点,我们离开酒吧。

「接下来呢?」

阿精如此问道,我也反问「要怎么办呢?」。到了此时,我早已醉得刚刚好,挽住阿精的手臂时也不会觉得害羞了。

「嗯──」

这个时间段阿精的住处附近几乎没什么人。那里算是典型的旧市区,住起来应该很舒适,巷弄深处可能还有几间开到深夜的在地居酒屋。

「那去便利商店吧。」

「OK,走吧──」

我轻快地说着,紧握着阿精的手臂,将脸颊靠上去。

「便利商店」是个暗号。因为忘了带替换的隐形眼镜,除了水,我还买了日抛隐形眼镜用的清洁液与收纳盒。阿精则买了三罐大瓶装的烧酎Highball。

他其实还没喝够吧?伴随着塑胶袋发出的窸窣声,我们一路走向附近的宾馆,阿精轻声哼着歌。

第一次来这家宾馆时,阿精若无其事地说「这家是新开的,房间超干净,价格也不贵,满不错的」,我听到后内心泛起一阵酸意。我想起某位资深女作家曾在酒席上说过的一句话──

「这世上大部分的人,都是某个人的前男友或前女友。」

在前台拿了乳液和化妆水(品质意外地不错)后,走进简单朴素的房间。我们举起罐装烧酎Highball干杯。

结果,阿精连一罐都没喝完。

无法得到满足,无法得到满足

无法被满足的是,我的感觉,

想要被爱,想要被爱

想要被爱这件事是机密事项!

我们之间的回忆。

在店家已经打烊的深夜商店街,我们坐在骑楼的座椅上,喝着罐装啤酒。

在一家有立式麦克风的小酒馆里唱歌,一开始觉得站在那里唱有点害羞,但唱过一次后,发现那种感觉会让人上瘾。那家店的老板娘既率性又迷人。

一起去吃了车站附近他推荐的鸡白汤拉面,也去我推荐的店里,吃了海胆义大利面,两家店都很好吃。

我们手牵着手,漫步在白天的代代木公园。

当我说想吃点辣的,他带我去了神乐坂的火锅店。

一起看了电影。他在平安夜送了我一对耳环。本来都只喊我的姓氏,不知不觉间开始改口叫我「秋小姐」

我喝太多而在路边吐时,他轻轻拍着我的背。一起喝了好喝的咖啡。我试着抽了他给的菸,好苦涩。

我从来没去过阿精的家。

到公司后,我收到了一封来自负责作家的邮件。

──抱歉。这几天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昨天还发烧了,稿子完全没有进度,真的很抱歉。

邮件还附了一个附件,打开一看,是体温计显示三十七·八度的照片。

我差点没把笔电直接从编辑部的窗户丢出去。什么意思?小学生请病假的借口吗?这家伙一点都不重视工作,未免太不当一回事了吧。

我意识到现在的情绪不适合回信,决定先去茶水间的自动贩卖机买罐热咖啡冷静一下。就在这时,文艺部的部长走了过来。

「刚才看到你用很可怕的表情盯着电脑,还好吗?」

「啊──没事,只是收到一封让人有点烦的邮件而已。」

「这样啊。」

部长投了零钱,选了和我相同的咖啡。

易开罐「喀哒」一声掉下来后,他一边拿出来一边随口说道:

「哎,作家也是人啊。虽然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多担待点吧。」

接着拉开饮料的拉环。

「是……」

「你想想看,我们除了相信作家,还能怎么办?毕竟我们又无法自己写文章,终究只是编辑啊。只要别忘记这点就没问题了。」

乐观地留下一句「先这样喽」后,部长回到编辑部。我轻轻吐气,一口气喝光咖啡后,也跟着回到自己的座位。只能相信作家吗?

那句「终究只是编辑」像针一样刺进心里。一次又一次地审稿、排版,检查校样的修改,与校阅部沟通,和装帧设计师开会,为了争取更多印量,与销售部来回角力。

在这些只有编辑才会反覆经历的工作里,说来讽刺,我好像逐渐淡忘自己身为「编辑」的自觉。

──您好。

回到座位后,我开始敲打笔记型电脑的键盘。

──关于身体不适一事,请您务必以健康为重,千万别勉强自己。虽然对于稿件的进度多少也有点担心,不过之后我们再讨论并调整时程吧。另外,最近总是用电子邮件联系,待您身体好转后,一起出去吃个饭如何?天气逐渐转凉,请务必多保重。

屋代 秋

那天虽然碰面了,但平常去的那家酒吧竟然临时休息,店门紧闭。

「不知道怎么了。」

「老板是不是感冒了啊?」

在我们聊天的时候,红豆沙突然从一旁的巷子里出现,它慢悠悠地走过来,「喵」叫了一声。阿精安静地走近,抱起红豆沙后如此开口:

「真想就这样把你带回家,但老板应该会生气吧。」

红豆沙是只猫,却彷佛听懂似的露出满足的表情──

「喵呜──」发出一声撒娇的叫声,用脸颊蹭了蹭阿精的手。

我身为人类竟然对猫吃醋,「既然没开也没办法」我拉了拉阿精的手臂,两人一起离开了那家店。红豆沙目送我们,最后又小声地叫了一声。

阿精带我去了位于那家酒吧走路约五分钟左右的地方。

走下通往白色建筑地下的楼梯,打开门,里面的客人们正一边喝酒一边玩飞镖,也就是所谓的飞镖酒吧。

我们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点了啤酒。

「阿精也会来这种地方啊。」

「偶尔啦,不过我真的玩得超级烂。秋小姐呢?有玩过吗?」

「嗯,学生时期参加聚会时偶尔会玩一下。」

「难得来了,不赌点什么吗?啊,就当回到学生时期,赌龙舌兰之类的?」

「咦咦──」

我嘴上虽然这么喊着,但其实内心有点开心。

我们玩的是一种叫做「01」的游戏,规则是从持有的分数开始,逐步扣分,目标是刚好扣到零分为止。第一回合,阿精输了,罚喝一杯龙舌兰。第二回合,换我输了,罚喝一杯龙舌兰。第三回合,我又输了,罚喝两杯龙舌兰。随着一杯又一杯的酒精下肚,意识逐渐模糊。等回过神来时,我已经醉醺醺地走出店外。难得的是阿精也醉了,脚步摇摇晃晃,一边走一边喊着「红豆沙──红豆沙──」对我来说,这副模样的阿精比猫更可爱。

「红豆沙不在喔──」

「咦,不在吗?」

「但秋在喔──」

「哇,秋小姐在呢。」

满脸通红的阿精露出微笑,双手放在我的耳朵上,在深夜的商店街里亲了我。舌头探入时,带着一点龙舌兰的味道。

如果能一直这样就好了──正当我闭上眼睛如此思考时,听见了「嗡嗡」的震动声,是手机在震动。不是我的手机。

「……电话?」

睁开眼,发现阿精已经恢复严肃的表情,轻声回答:「大概……」

「接吧,没关系。」

「不用,就放着吧。」

「可是……」

「……抱歉,我去接一下。」

阿精始终没有看我一眼,从牛仔裤后面的口袋里拿出手机,边走边说「喂」。啊,不是,嗯……抱歉。聚餐。还没结束。嗯,嗯。我知道了,那就这样。

阿精挂掉电话后走回来。当他抬起低垂的视线,眼看就要对上眼睛时,我心里突然莫名害怕他会说些什么,便不由自主地开口:

「我今天先回去了。」

「什么……?」

糟透了,真是糟透了。明明刚刚还是个完美的夜晚,结果只是一通电话,就变成了最烂的夜晚。没勇气回头而快步离开的我,以及没有追上来的阿精都烂透了。

我走到大马路上,拦了辆计程车。

车子摇摇晃晃,醉意又涌了上来,直到回家前我一路忍着呕吐感。

只要不是截稿前的周末,我的假日总是很悠闲。

明明平日老是在心里喊着「每天除了工作到底还能干么,真累人」,但真的放假时,又会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午后时分,我顶一头乱发起床。

连睡衣都没换就直接上床睡觉的身体上,还残留着些许昨天阿精的气味。明明发生了那种事,却还觉得洗澡有点可惜的自己真是可笑,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啊啊,还有点宿醉,头隐隐作痛。

从公寓的窗户望出去,可以看见河流。

明明是适合晒太阳的好天气,却让人烦躁到不行。

周末不会跟阿精见面。阿精的周末并不属于我

那是属于是别人的。那我的周末又是为了什么存在呢?

总之先用Uber点个东西吃好了。对了,就点绿咖喱吧,来吃个辣得要命的东西。

正当我这么想,拿起手机的瞬间,嗡嗡一震,我的内心在一瞬间点燃火苗,却又马上熄灭──是高中同学传来的LINE。

──好久不见!最近在做什么呢?

「我们真的是刚好巧遇,然后就想说,也该跟秋联络一下了,这种事不就得靠冲动嘛?」

小园的脸已经微微泛红。坐在她旁边的是听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的瑠音,她谨慎地啜饮着啤酒。明明高中时我们天天黏在一起,毕业后却几乎没再见面。最后一次见面应该是大学毕业,刚找到工作时。

那时瑠音说她和高中时交往过的男朋友复合了,开心得不得了。小园则说靠着爸爸的关系,进了一家大型电影发行公司。

还记得当初我说自己要去出版社工作时,两个人都一脸震惊。

「秋有在看书吗?」

「嗯,算是偶尔会看啦。」

我说谎了,其实我根本是个书虫。但当时觉得要是被朋友知道自己爱看书,尤其是看小说感觉很丢脸,所以从来没告诉任何人。

每次总是偷偷摸摸地去大宫的三省堂或淳久堂书店,路上还会时不时环顾四周,怕被同学撞见。我最喜欢的小说是作家山崎nao-cola所写的《不要嘲笑我们的性》,里面有个叫「小园」的女孩,非常可爱。因此我其实曾经暗自羡慕小园拥有和小说角色一样的名字。

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们三个人像这样聚在一起,已经睽违七年了。

「话说回来,瑠音有办婚礼吗?」

「没有喔。我老公大我十岁,还离过婚,总觉得不太适合轻松庆祝,所以就只和家人低调地吃个饭。」

「啊,不是那个复合的男生啊。是叫什么……道、道……」

「道人啦。」

「就是那个。」

「说什么『就是那个』,别把人家的前男友当东西在讲啦!」因为瑠音的吐槽,我们三个一起放声大笑。瑠音拿出孩子的照片让我们看,大的是五岁的男孩,小的是三岁的女孩。我跟小园同时忍不住赞叹「好可爱喔──」。她说今天孩子们住在老公位于镰仓的老家。

「已经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了──感觉他们真的成长为独立的生命个体。今天难得有种脱离妈妈身分的感觉呢。」

瑠音说着这些话,表情却完全是个「母亲」的样子,让我忽然有种「自己是不是被抛在后头」的感觉。但即便如此,要说我会因此想要孩子吗?倒也没有。

老实说,现在的我不要说孩子了,连「结婚」这件事都无法想像。

我们三个喝了一阵子的酒后离开店里。明明是在傍晚前碰面的,却不知不觉已经天黑,街上的路灯都打开了。现在小园住在高圆寺,瑠音住在浦和,我则住在汤岛,于是就选在这三个地方中间,也就是新宿聚会。虽然是因为位置选的,但此刻能这样三个人一起走在新宿街头,感觉就像一场小奇迹。

我们在歌舞伎町闲晃,牛郎向我们搭话时,三个人一起发出尖叫,乐不可支。不是因为我们快要三十岁了才觉得开心,毕竟拉客这种行为相当正常,四十岁的人也同样会被搭讪。真正让人开心的是「三个人一起被搭话」这件事。因为是三个人,无论做什么都格外有趣。

我们确实曾经拥有这样的时光。

偶尔会想再重温那段日子。

「要不要去唱个一小时的KTV?」

小园提议去唱KTV,我和瑠音毫不犹豫举双手赞成。

我们走入附近的Big Echo。因为说好「只唱一个小时」,三个人都不断点歌、唱歌。唱的大多是情歌。

我每唱一首情歌,阿精的身影就会从脑海里闪过。

不知道小园和瑠音,心里是不是也同样浮现了谁的影子。

当我唱完这首歌──

瑠音突然感慨地说「想起老师了呢」,露出些微出神的样子。

「……老师?」

我一时想不起来是哪位,结果小园在旁边露出恶作剧般的笑容

「是在说游太砰啦。以前不是发生过瑠音在体育馆突然哭出来的事件嘛!」

「啊!有这回事!」

「别说什么事件啦,不过,应该也算是事件吧。那时候真的很喜欢老师呢。但现在回想起来,才有种应该是真的喜欢过老师的感觉。」

「我们那时候真年轻啊。」

那时候的我是喜欢谁呢?那时候好像还不太懂「喜欢」是什么感觉。但又觉得应该只是现在长大了才这么想。当时的我大概也是用尽全力喜欢着某个人吧。不对,说不定现在的我,反而更不知道「喜欢」是什么。

「年轻,代表还能受伤!」

小园突然站起来,对着麦克风大喊这句话。

「我们还会受伤!所以我们还年轻!」

瑠音也跟着站起来附和。

「秋,你也快起来!」

她们的催促与酒精让现场那股奇妙的气氛愈来愈沸腾。

早就点好的下一首歌已经开始播放,但我们无视BGM,三人齐声大喊,一遍又一遍地喊着,不断地喊着……

「我们还会受伤!」

「我们还会受伤!」

「我们还能受伤!」

我们──我真的还能好好受伤吗?

其实我心里非常清楚,我想成为阿精心中的「那个人」。

就像电话另一头的那个人一样。

这是我第一次在周末的夜晚来到这个地方。

大概是因为周末人潮比平日少的关系吧,中山道的道路感觉比平常宽敞许多。柔和的光线照亮车站大楼,我慢慢走在天桥上,耳边传来JR列车轰隆隆地从桥下的铁轨呼啸而过的声音。

再见──我和瑠音、小园在新宿道别。

「秋,你要回家吗?」

瑠音如此问我,我没有回答,反而询问她们:

「唉,我们还年轻对吧?」

「当然啊!」

瑠音和小园异口同声,满脸笑容地点头回答。

所以,我才会来到这里。

毕竟我还年轻嘛。

嘟嘟──嘟嘟──

拿着手机紧贴在耳边的手指竟在微微颤抖。

我好想听到阿精的声音,但我又很害怕。因为周末不属于我。阿精的周末属于那个和他交往三年半,重要的「那个人」。但是──

『……喂?』

「啊,喂……不好意思,突然打给你。」

『不会……哎,嗯……怎么了?』

阿精声音的背后传来车子行驶的声音,他的语气明显带着些许不耐烦,应该是跟她在一起吧。结果我突然打电话过去,他只好说出「我去抽根菸」这类敷衍的话,急急忙忙跑到阳台接电话。

我几乎能清楚想像出阿精现在的表情,好可怕。

我深吸了一口气,心脏一阵紧缩,好痛。

不过,接下来我要说出口。说出我真正的心意。

「嗯,那个……其实我──」

没关系。

我还能受伤。

(插图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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