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丽西雅·欧沙李斑的见闻-章节
噢~~真教人难以置信。低级到爆。
泰国应该是更有热带氛围、热情洋溢的地方;艳阳高照,有湛蓝的海与白色的沙滩,两相辉映仿佛闪耀动人的天堂。如果不是这样就不叫泰国了。
就是因为相信,有些命运只有在这样的乐园才能邂逅,我才宁愿忍受晕船之苦,躲着船员的视线,和他们大玩捉迷藏,十多天来只靠着水、德国结面包和牛肉干果腹,辛辛苦苦走到这一步。
好不容易着陆以后,光是站在不会摇晃的地面就心满意足,很多事情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奇怪。这个罗安什么南浦拉的城市,一点儿也不像泰国。
总之就是臭。这种恶臭,好像是鱼和水和各种东西都烂掉的味道。仿佛处在未经清扫的水管内部,臭不可当的味道从港口、路边恣意扩散,我都要吐了。清洁队都在干什么?他们的电话被客诉打爆了吗?还是说住在这里的人鼻子都有问题,所以都察觉不到这股味道?
不只如此,如果只是热也就算了。为什么会这么潮湿啊?害我汗流不止,从内衣裤湿到全身,身上没有一处干爽。超级不舒服。相较之下,船上远比这里还要好。想要阴凉的地方找找就有,潜入备用客房还能冲澡。
如果只是身边很臭,唉,姑且可以不管。但是不能连我的身体都发臭,绝对不准。不会摇晃的地面也很重要没错。但前提要有空调、浴室、柔软的床铺,这样才像话吧。我也想快点找间旅馆,但在这种城市,不禁让人怀疑能否找到像样的旅馆。要是有蟑螂之类的东西跑出来,我就烧掉整个房间。
总会有观光导览处吧。我四处找了一下,才三十分钟就被闷热的天气搞得厌烦,而且还迷了路;我心想算了,喝点冷饮休息一下也罢;于是走进一间还能接受的酒馆——结果又是个低级到家的地方。简直就像电影《飘》的场景,摆设既俗气又陈旧,而且昏暗,再加上里面那群客人,是半兽人还是山洞巨人?个个长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让人联想到查理士·布朗逊、Mr. T、丹尼·特乔来参加兽交派对,大肆让母猪受孕。
这不是泰国。这绝对不是泰国。这里大概是骷髅岛或魔多吧。一定是这样。
然而,现在就算生气也好,痛哭也罢,都于事无补。店里的酒保仿佛剃发易服后的傅满洲,我情非得已,向他点了姜汁汽水,然后坐在店里最靠角落的桌边,思考之后该如何是好。
「命运的邂逅」不可能在这犹如所多玛与蛾摩拉的城镇等我。现在最聪明的选择或许是立刻回到旧金山。但我来这里时既没有签证也没有护照,总不可能马上在机场买到机票。如此说来,必须像去程那样,悄悄潜入大船才行,但有生以来第一次偷渡之所以会那么顺利,是因为照着恋爱占卜网站的指示行动,才会好运连连,事情如愿顺利进展。再说,那艘船只是稍微在此靠岸,早就已经航向印度,下次搭到的船能否继续维持我的好运,还得再去占卜网站算一次才知道。话说回来,就算要找其他开往旧金山的船,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到港口。我是走过哪些地方、怎么来到这家店?光是回想这点就够累人了——不对,不该这样。我根本不该思考如何回国。这样一来,我的决心算什么呢?现在才像条丧家之犬硬着头皮回家,任凭爸爸摆布?绝对不行。如果要靠自己找寻「命运的邂逅」,只能继续不停的向前迈进。
那么,该往哪走?
……总之,当前的问题是,摆着我眼前这张桌子的玻璃杯,里面的姜汁汽水真的是能喝的东西吗?我决定先思考这个问题。乍看之下颜色正常,但会不会含有奇怪的添加物呢?这杯子有好好洗过吗?
「——喂,你,能借一步说话吗?」
我专心观察了一下二氧化碳的气泡,偏偏这时有人来搭讪。拜托,在这种偏乡中的偏乡酒馆,别闹了。话虽如此,我还是抱持着一丝期望,抬起头来——然后我认清了现实的残酷。
一个不怎么起眼的东方人。不伦不类的假笑、水桶般的身材、短手短脚、完全不是我的菜。更糟的是,他穿得像雅痞上班族一般,短袖衬衫加领带,真不知道在想什么。该不会是个白痴吧。还是说,在亚洲流行以这种打扮搭讪女人?
我本来就讨厌东方人。超讨厌的。不管爸爸怎么说,我绝对不会喜欢他们。
「难道你是托丽西雅·欧沙李斑?啊,也许你只是长得像我说的人,请别见怪。」
「……」
嗯,我在社会上也算是知名人士。也早就习惯素昧生平的男人来向我攀谈。但实在是想不到,都来到这种穷乡僻壤,竟然还会被一眼认出。现在是我的私人行程,当初至少该准备个太阳眼镜,如今才想到这点已经后悔莫及。
「啊,请不要提防我。这个嘛……我以前在日本的商社上班。一来欧沙李斑股份有限公司是我们的大主顾,二来我在欢迎会上也看过你的脸。所以我才想说会不会是你。」
明明我已经决定要绝对无敌超级无视他,但这搭讪男却滔滔不绝的说着无关紧要的蠢话。烦死人了。超烦的。我已经果断发出Good Bye气场了,你就不能察言观色吗?这个呆瓜。我说你啊,刚才不是还在吧台和那恶形恶相的女人七嘴八舌的畅谈吗——讨厌,那女人瞪着这边。你这眼神什么意思啊。手臂上的刺青勉强还算是好看,但那大得离谱的胸部是什么意思?搞什么东西?你以为光靠那边就能钓到男人吗?
「这个城镇比你看见的样子乱上许多。像你这么有名的人,连个地陪都没有,独自在这儿乱逛,实在教人不敢恭维。我不会过问你有何苦衷,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可否让我帮你?别看我这样不起眼——」
我终于认清,光靠气场无法相互理解,于是在视线中狠狠加入拒绝的信号,正眼盯着这个搞不清楚状况的搭讪男。如果这样还是没用,也只能将玻璃杯中的饮料往他脸上泼了。如此一来,我点的这杯姜汁汽水原先虽然不好处理,最后却有个良好的用途。
「——嗯,就这样,我说完了。」
雅痞东方人那张面具般谄媚的脸直到最后都没变,他很干脆的背对着我离开。很好,成功——我在心中欢喜的握拳,但这只是一瞬间的事。这次换成某人从背后对我搭肩。
「唔?」
真没礼貌,我想狠狠拨开,但他的手指就像万力钳般,牢牢夹着我的肩膀,文风不动。是男人的手指,粗大得恶心,粗糙而黝黑。
「真的是这丫头吗?」
「错不了。跟照片一模一样——噢,你是托丽西雅小姐吧。」
又是东方人。而且显然比刚才的假雅痞恶劣好几倍。看起来就是集粗鲁、无脑、蛮横三位一体的坏人面相。这张脸啊,如果是在史蒂芬·席格的电影里,一看就知道是出来找死的小配角,说来也是令人同情,只可惜我不是合气道高手。
这时我突然懂了。刚才的搭讪男,其实不是看懂我的眼神,而是察觉到这两个无赖靠了过来,所以才赶紧夹着尾巴逃跑。真是卑劣!有够无能!我这样的美少女有难,他竟然没有骨气对我伸出援手,这种人阉掉做香肠算了。
「这个嘛。我们是曾舜天先生的代理人,所以请你放心。从现在起,我们会确实护送你回到父亲的身边。」
「开什么……」
如果在这里被抓去阿拉伯的奴隶市场卖掉,至少还能对命运戏剧化而急速的转折寄予一丝期望。偏偏他们是要把我带回爸爸身边——开什么玩笑。这样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喂,放、放手!你们这是什么意思?不要随便碰我!」
「我说小姐。你在这种地方乱晃,真的会被绑架啊。请老实点,跟我们走。」
「你很烦耶!你这是在命令我吗!?」
「……喂,听我说,轻轻揍她一下,让她安静一点不是比较快吗?」
「死白目。你忘记大哥怎么说的吗?要好生伺候她回去才是。」
我再次环视店内一次,这时我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像强尼·德普这样的角色也差不多该潇洒登场了,但我却感受不到这样的存在。起码要有像布鲁斯·威利这种的,哪怕是要我少一百分坚持,来个史蒂芬·席格也好,但这里没有半个人拥有这种英勇迷人的气场。每个都是心怀不轨的奸笑,冷眼看着这场灾难。
如果超级英雄没有在此登场,并且华丽地将杂碎一举摆平,这两个一脸无脑的混混二人组就不是普通的杂碎,而是决定我命运的致命因素——等等,哪有这样的?
「不,不要不要不要!别乱来!我绝对不跟你们走!」
我拼了命地想挥手、抓他、咬他,但小混混搭在我肩上的手仍然屹立不摇,一点效果也没有。
「……兄弟,果然还是要先让她安静,否则不好办事啊。」
「没办法啊。嗯,那就尽量好生伺候她安静。」
其中一个小混混满心欢喜的低语,缓缓举起手掌。就连手掌也像是树皮一般,看起来又硬又厚。这手掌——如果打在脸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是?怎么了?
我的情绪低落,仿佛走进没有出口的死巷,眼前蓦的一片漆黑。
我的命运,难道要以这么乏味的结局落幕吗?
「——放开那个女孩。混帐东西。」
仿佛冬季夜空般的透明、凛然澄澈而冰冷的声音,时间当场冻结。
我和两个小混混吃惊的眼神,不约而同地集中至声音的来向。
那个男人臀部略贴着凳子,转过头来看向这边。
银白色的头发与那乌鸦般漆黑的大衣形成对比,令人联想到闪耀星光。脸颊略为发青,带着几分忧愁,其下可见坚毅有力、俨然闭合的双唇。
还有他的眼神——我很清楚,他的视线正射向这里,其中显然带有强韧的意志,但他的眼睛明明就被深色太阳眼镜挡住。没错,简直是为了隐藏那份……极度危险而不可曝光的神秘。
他应该是个、旅人。其中一手提着一个大得离谱的行李。他放在吧台的杯子,里面装的是白色的牛乳。纯白的牛乳,象征着他拒绝被这间酒馆的污秽玷污。
「放开你的手。这位女生不喜欢这样。」
兼具温柔与冷酷,安静但坚定有力的声音再次响起。然而,这道声音的魔力传不进这两个迟钝小混混的耳中。其中一个杂碎,单纯误以为他没来由地找碴,态度立即由惊讶转为愤怒,并出言恐吓。
「搞什么东西,关你屁事啊?」
「没有,当然无关。」
俊美的长腿绕过凳子落地。他站起来,转身面向这边,动作优雅、文静,甚至露出慵懒的感觉。
「可是,少女被男人殴打,我不能闷不吭声、眼看这种残酷的场面——我这双眼,已经看过太多悲伤的事物。」
啊,我总算懂了。他戴那副深色的太阳眼镜……肯定是为了压抑他盈眶而出的哀伤。
「——切,你很会说嘛,喂,年轻人。」
两个小混混将手从我的肩膀抽离,朝着前方走去。他们似乎还比较期待即将来临的暴举,全身上下明显涌现凶猛的气势。
「你瞧不起我们外地人吗?还是说这个城镇流行这样作秀唱戏?不管怎样,都不好笑啦。要干就干得痛快一点。」
对我来说,这或许是逃跑的绝佳时机。但我动不了。我转移不了视线,全身麻痹,动弹不得。这名戴着太阳眼镜的男士,他的站姿完全掌握了我的肉体与心灵,紧紧不放。
「对这女孩道歉,然后滚出这里。不然——」
「不然你想怎样?」
两个小混混显现杀意,露齿而笑。两人的右手都已经有一半伸入怀里——伸向藏在其中的枪套与枪柄。
「——我,这下又要看到不同意境的悲剧了。」
他这般宣言,竟有许多哀愁,不禁让人想到送葬的钟声。
两个男人掏出手枪
戴着太阳眼镜的他抛出手中行李——
枪声接连响起,犹如雷鸣,鼓膜为之麻痹,时间失去意义。
「……啊……」
我首先看到的是腾空飞舞的白色羽毛。仿佛缭乱百花,片片凋零飘落,又好似白雪迎着旋风飞舞,无数的羽毛遮蔽了我的视线。
他就在正中央。黑色大衣一翻,双手如羽翼般展开,但是不像翱翔天际的飞鸟振翅,而是握着绽放冷光、令人颤栗的金属。是两把大手枪,凶暴却散发着类似古董的优美。不祥而绝对的美,宣告死亡的话语仿佛有了形体。
死之天使——眼前光景实在太过残酷、太过华丽,除了这个说法,还能用什么言语诠释?
乓的一声,两个男人扑倒在地,这才让我清醒过来。酒馆里充满了冰冻般的寂静,这个声响因此更显得清晰可闻。
酒馆恢复安宁,他……若无其事地把枪收入怀里,横越酒馆中央,朝着出口的摆门走去。
「等……等等!」
就为了挤出声音叫住他,我连这辈子剩下的勇气也全挤了出来。如果他置若罔闻,自顾自地离去,我可能会当场崩溃,然后死去。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我。他看着自己映在我双眸之中的身影。这样就够了。因为光是这样,应该就足以看出我的心意。
他静静地、沉痛地摇摇头,温柔轻声地低语。
「……天上明月无从赎罪。我亦同。」
「嗄?」
「就算这样也没关系吗?你觉得?」
当然没关系。
如此美形、骁勇,而且说话带有一点神秘&神圣色彩。如果有哪个女孩不为此怦然心动,那肯定是因为更年期障碍蠢蠢欲动,最好凡事看开一点。
感谢罗安纳浦拉。感谢恋爱占卜网站。永别了,直到昨天仍是个胆小鬼的我。
然后——欢迎你来,我的恋爱。
这正是我寻寻觅觅的命运的邂逅。是南国给我的极致浪漫。
错不了。我的子宫如此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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