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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话 重逢了不代表能够顺利发展下去。

我一个大男人在没下雨的日子拿着米色女用伞,站在三宫站的月台。

现在时间是下午五点五十分。

距离约好的时间还有十分钟。

以光的个性,她一定会迟到,但这段等待的时间真的让人静不下来。

不是因为我对光还有留恋,见个面就会紧张。

现在是冬天,天气很冷,所以我才静不下来。冷的时候都会摩擦手掌,或者哈气温暖鼻子嘛。

虽然我的身体一直在动,心灵倒是挺平静的。真的。

因此,即使看到光从眼前的验票口走出来,我也没有一丝动摇。

「久等了,你来得真早呢。」

「是你太慢了吧?」

「没礼貌,看一下时钟好吗?还有十分钟耶。」

「那个时钟坏了吧?你怎么可能守时。」

「你说什么!你才是有好几次在约会当天睡过头!」

「两次而已!你准时的次数更少吧!每次都会迟到五到十分钟!」

「那、那是……」

路人的视线刺在我们身上。

站在不远处的一群大学生愉悦地看着这边,脸上写着:「怎么了?夫妻吵架吗~」

「喂、喂,换个地方说,在这里好丢脸。」

「等等……!」

我拉着光的手走出车站。

冬天天黑得很快。外面已经暗到连夕阳都看不见,车灯和店家的招牌等萤光灯照亮街道。

大卡车在用广播宣传高薪的打工。电车的声音和许多行人的交谈声传入耳中。

「干嘛一直拉着我啦。」

「啊,抱歉。」

我放开光的手向她道歉。

这种时候我就有办法马上道歉……

「快把该做的事做完吧。」

光这么说着,伸出刚被我放开的手。

我搞不懂她的用意,决定先握住她的手再说。

「你、你在干嘛啦!你明明很聪明,为什么在这种地方那么蠢!」

「……?」

「伞啦!」

「喔……伞啊。」

「搞不懂你的大脑是什么构造……」

「你突然把手伸出来,谁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今天就是为了拿伞才会约出来,还有其他事吗!」

我满脑子想着要见她,忘了今天的目的。

不过,老实告诉她的话,她可能会说:「怎么?如果你只把我当成前女友,脑袋不会笨成这样吧?你该不会还喜欢我吧?」所以我死都不会说。

「我在发呆啦,给你。」

我将手中的伞递给她,光的表情好像变得柔和了一些。

她那么珍惜这把伞啊……

「伞柄有点温温的。是你的体温,好恶心。」

「你会不会太过分了?」

「我不太高兴。而且今天我又没事要来三宫,却特地搭电车过来。」

她突然开始抱怨。

有什么办法。

「再说,如果你当时没有不小心把我的伞带回家,我也不用跑这一趟。」

「对不起啦。不过事情都过去了吧?」

「没错,都过去了。所以我才会来这里。」

光没有走向车站,而是往反方向的市街走去。

「所以你要陪我吃晚餐。」

「咦……」

就这样跟去的话,光会不会觉得我还忘不了她?

不对,本来就是她叫我陪她的。

可是这种情况下,假如我真的毫无留恋地回答:「为什么?好麻烦。」这样拒绝她才是正确答案吧?

「喂。」

光停下脚步,回头望向我,露出跟缘司调侃我时一样的表情。

「你该不会还把我当成异性看待吧?我就只是前女友吧?你是因为还放不下,所以没办法干脆地跟过来吗?」

「啥?你在胡说什么。我完全没~把你当成女人。」

「那就陪我吃饭吧。其实我也不想跟你一起吃饭,但我现在就是想吃韩国料理。一个人吃很尴尬,你又刚好在我面前,至少该为今天逼我出门一事赎罪。」

「赎罪是什么鬼。」

「不是吗?要不是因为必须跟你拿伞,我今天可以在家耍废一整天耶。」

「你这个不适应社会的人。」

「要你管。」

最后,我们两人一同走向市街。

冬天的天色虽然暗得快,到处都看得见灯饰。

连天桥上都挂着一堆,用蓝白两色的光芒迷住行人。

讲到灯饰,情侣一起看才是王道。

实际上,走在我面前的情侣就两眼发光。明明只是一座天桥。

「阿将,你看!好漂亮喔!」

「女生真是喜欢这种东西。」

「咦──你好冷淡~你看了不会觉得感动吗?」

「嗯──是挺漂亮的。」

阿将,我懂。

女人这种生物为何这么爱浪漫呢?

灯饰就只是普通的灯泡凑在一起。走近一看会看到一堆小灯泡,很不舒服。

麦汤劳和优衣户比邻而居的中心街入口,有个用木吉他自弹自唱的男生,我们从他面前经过,进入中心街。

我偶尔会在这边看到这个男生。

超过一年以前,我跟光还在交往时曾经停下来听过他演奏。

「有什么想听的歌吗?」

「我想听〈向日葵的约定〉!」

当时听众只有我们。现在他身边则围绕许多人,被指名的听众也挺高兴的样子。

「他怎么变得好受欢迎。」

「……对啊。」

不是「他变得好受欢迎」,而是「他怎么变得好受欢迎」,简直就像在暗示「只属于我们的秘密被好多人知道了」。

她明明没有想那么多。

我们在中心街的途中转弯,弯进名为生田街,开了一堆餐厅的街道。

晚上走在这条路上,肯定会被人搭讪。

「两位在找居酒屋吗?」

穿着贴身窄管牛仔裤的粗犷小哥黏在我们旁边推销居酒屋。

没错,这条路一堆拉客的。

「我已故的祖父教过我不可以跟着拉客的人和突然用胸部挤你的女人走。」

若不这样明确拒绝,他们会面不改色地跟着你走五十公尺左右,相当难缠。

「这样喔……但我不是怪人啦!」

噢,这只敌人等级挺高的。视线下方彷佛出现一行字写着:「逃走失败!」

「对不起,我们吃过饭了,而且我们未成年。」

「啊,这样啊!不好意思打扰了!」

光迅速伸出援手。

没错,就算说自己已经吃过饭,这些人也会说可以去喝杯酒,死缠着你不放。光祭出未成年一词补上一刀,让他明白继续缠着我们没有意义。这家伙厉害喔。

拉客的小哥移动快把裤子撑破的双腿,走向下一个目标。

为什么那种穿着紧身牛仔裤的拉客男腿都那么好看?

「你爷爷去世了吗……」

「没有啊,他活得很好。」

「傻眼……就算是骗人,也不能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吧……」

「我妈说他每天早上都用超大音量做收音机体操。」

还住在老家的时候,光来我家玩过好几次,跟我家人的感情很好。

我告诉他们我和光分手时,妈妈说不定最难过。她就是这么喜欢光。

「真不敢相信那么温暖的家庭会生出你这种冷血人类。你该不会是捡来的弃婴吧?像桃太郎一样。」

「我才要叫你就算是开玩笑,也不能乱讲这种话。而且如果是桃太郎,捡到我的人会是老婆婆吧?现在这个时代,还有哪个老婆婆会在河边洗衣服。」

「这样你的名字就会变成翔太郎了呢。恭喜你,弃婴说没能得证。」

「我无疑是由温柔的双亲生下的,我自己也有继承到这个优点。」

「啥?你超不贴心的好吗?是不是忘在妈妈肚子里了?回去重新投胎一遍吧。」

「你在拐个弯叫我去死吧?」

「怎样?要我直接说也行呀?」

我们一开口就是互骂,即使如此,还是走在对方旁边。

目的地是光想吃的韩国料理店。一直以来,就算有想品尝的餐厅,我们也不会直接过去。

与其说我们,不如说是光。

「哇,刚才经过的烤肉店香味在诱惑我……」

经过烤肉店前面的时候,确实闻到了用炭火烤肉的香气,可是你想吃的不是韩国料理吗?

「哇,这种地方竟然开了家寿司店……」

「怎么?你想吃寿司了吗?还是烤肉?」

她两眼发光,勉强将视线移向韩国料理店。然而……

「喂,做个决定吧。」

不肯从寿司店门前离开的光,令我感到无奈。

身体站在寿司店前面,视线和鼻子向着烤肉店,脚尖朝着韩国料理店。这家伙真忙。没办法,跟以前一样诱导她吧。

「看清楚,这家寿司店不是回转寿司,肯定不便宜。」

「唔……说得也是。」

「而且你仔细想想看,韩国料理店跟烤肉店差不了多少。那里也有卖肉,还有你爱吃的炸起司球。」

「唔……说得也是。」

「既然如此,选你一开始想去的韩国料理店就行了吧?」

而且,我们准备去的韩国料理店是之前也跟光一起去过的餐厅,有什么菜色我大致上都知道。

记得那家店……

「那里也有肉寿司吧?还有我喜欢的香辣鳕鱼杂。」

「……」

她的眼睛闪闪发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却突然愤怒地瞪向我。

感谢也就罢了,我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招人怨恨的话啊……?

「干嘛?」

「我一开始就说过想吃韩国料理。」

「……嗯?我知道啊。」

「所以,我可没有被你骗到!我是自己决定要吃韩国料理的!」

「亏你有脸讲这种话,你上一秒还在看烤肉店跟寿司店。」

「闭嘴!快走!你这只乌龟给我跟好了!」

「唉……真火大。」

……这位前女友真的很惹人厌。

我们走楼梯来到地下空间,进入霓虹灯闪烁,很适合开派对的店内。

「欢迎光临──!」

韩国偶像风的可爱姊姊活力十足地招呼我们。

跟刚才的拉客男一样瘦得吓人。

「帮两位带位──!」

这里的座位都是包厢,不过从声音判断,现在有很多客人。

还听得见部分店家会禁止的劝酒吆喝声。老实说,对于不喜欢这种气氛的我而言相当不自在。

「我也好想变得跟刚才那位店员一样瘦,吃什么才能瘦成那样啊?」

你的话什么都别吃就对了。

现在就够瘦了,只要改掉那个暴食的习惯,一定能瘦得跟灰姑娘一样。

「你不喜欢这种气氛对吧?」

「喔,你竟然还记得。」

「以前来的时候更安静,不晓得对面是不是在开宴会。」

「没关系啦,要干嘛是那个人的自由吧?既然进入同一家店,我也没资格抱怨。」

光一边说:「哦~」一边确认手表。然后她指着门口的阶梯说:

「换吃别的也行喔?例如烤肉或寿司。」

「怎么?你在为我着想吗?」

镇定的神情瞬间扭曲。

「啥、啥!我才没有为你着想!」

「是是是。不过真的吃这里就好。我最近交到一个比派对咖更吵,还一直缠着我,跟狗一样的朋友。托那家伙的福习惯了。」

「是、是喔!那个人可爱吗?」

「你在说什么啊?那家伙一点都不可爱,恶心死了。」

「把人家讲成这样,未免太可怜了吧?」

「啊,可是大部分的人大概都会觉得可爱吧。那家伙感觉就很容易被年纪比他大的人疼爱。」

不过以缘司的个性,肯定任何年龄的人都会喜欢他就是了……

「……这样呀。」

「干嘛问这个?你对我的朋友有兴趣吗?以前你都没问过吧?」

「以前用不着问,我也能掌握你的交友关系。虽然我现在也称不上有兴趣啦。」

「为什么?难道你会偷看我的智慧型手机!」

「才没有!我们念同一所高中,你没事又不会踏出家门!而且我们总是在一起,自然而然就会知道。」

「喔,确实。」

仔细一想,我们在高中时相遇,打从刚认识就意气相投,感情好到说是死党都不为过,无时无刻都黏在一起。

所以其他人开始问我们什么时候要交往,我们才总算把对方当成异性看待。

在那之前明明只是想一起玩,一旦意识到这份心意,就再也克制不住,无法维持朋友该有的距离感跟她相处。

「我也一样,跟你有关的事……我全都知道。」

「这句话很恶心,可以不要这样吗?」

「别骂我恶心,小心我哭出来喔?我一哭汤婆婆就会来喔?」

「知道了、知道了,呜呜呜。」

如今她在想什么、跟谁在一起、迷上什么样的美食、食量有多大,我都不知道。

我深深体会到,以前再清楚不过的事情,分开一年后竟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叩叩。

包厢的敲门声响起。

不久前还在开宴会劝酒的派对咖们好像离开了,店里的气氛变得舒适许多。

「打扰了──!先帮两位点饮料──!」

在我放松时,一位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小哥情绪高昂地过来点餐。

「啊,对了,你会喝酒吗?」

分手时我们还没成年,不知道对方喝不喝酒。

年满二十后,基本上不会喝酒的人还比较少,但觉得自己不适合喝酒的人,就再也不会碰酒。反过来说,也有迷上喝酒的人。

我身为室内派又个性阴沉,却挺喜欢酒的。

提到酒就会让我想到派对咖,我一直以为自己肯定不会喜欢。

被缘司抓去喝过一次后,哎呀,真不可思议,挺好喝的嘛。

不过……

「想喝是想喝,但我明天第一堂有课,还是算了。」

「你平常就会喝酒呀?真想不到。那么店员先生,请给我一杯柳橙汁。」

「我要乌龙茶。」

「好的!餐点请用那边的平板点餐!打扰了──!」

嗯──比起派对咖,这位店员的气质更接近体育系吧。

「话说你可以不用配合我点无酒精饮料。」

「嗄?我又不是在配合你。我也是明天第一堂就有课,不要误会好吗?」

噢,这是在众多恋爱喜剧中会登场的傲娇系女角对吧。

奇怪,在漫画里面明明挺可爱的,实际遇到这类型的人,怎么这么惹人厌?

「是是是。」

「不要讲三次!气死我了!」

尽管光鼓起脸颊,看到平板的食物菜单,心情立刻变好。

她在想什么全写在脸上,这一点完全没变呢。

「话说……」

「……嗯?」

「改天有机会的话,到时再喝不就行了?」

光低头看着平板这么说。她噘起嘴巴,一副难为情的样子。

「嗯,对啊。」

「是啊,不一定要今天,改天也可以……」

我还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她。

我们却奇迹似的重逢,碰巧把她的伞带回家,又有了见面的机会。

不对,说什么「又有了见面的机会」,讲得好像我想见她一样。

就算见到面,我们也已经没办法回到从前的关系。

「──唉,光。」

「……干嘛?」

平板刚好挡住她的脸,看不见她现在是什么表情。

但我不得不说。

「我也要看菜单。」

「啊。」

我们点的餐点统统送上桌了。

炸起司球、香辣鳕鱼杂、生牛肉寿司、起司春川辣炒鸡、凉拌小菜组合、冷面,以及海苔饭卷。

嗯──看到这些餐点摆满桌子,我还是觉得……

「我说……」

「干嘛?」

「这些真的吃得完吗?」

「简单啦。」

顺带一提,我点的是装在小盘子里的小份香辣鳕鱼杂,以及一人份的海苔饭卷。其他全是光点的。

我点的量以一般男性来说非常少,但这并不是因为我食量小的关系。

而是我猜到光八成会点吃不完的量,逼我帮忙善后。

「姑且问一下,你有吃午餐吗?」

「有呀。甚至连甜点都吃了。」

「我想也是。」

光是不是没有每个人都有的饱食中枢啊?

所以她才会跟白痴一样,拼命把食物往嘴里塞。不如说她就是白痴。

接着光停下上一秒还在狂吃的手说:

「唔,好想吐……」

「唉……」

「没办法,剩下的……给你。」

她心不甘情不愿地把食物让给我,不过都吃到反胃了,还舍不得放弃食物的食欲令人惊讶。

我的胃还有很多空间。

「那我就……」

因此,眼前的炸起司球看起来十分美味……

「我还是要吃!」

食物差点被我抢走的前一刻,光脸色大变,硬是把起司球塞进口中。

你对食物到底有多执着啊?

「不用这么着急,食物又不会跑掉……」

清空桌上的所有食物后,光依然盯着平板。再继续吃下去可能会出人命,还是没收平板吧。

「好,停了。你会饱到动不了喔。」

「啊……嗯~!不要~!」

你是小孩子吗?

跟光一起吃饭,除了要担心被迫吃下多得吓人的剩菜外,还有一件事要担心。

那就是帐单上的金额。

我跟要拉响拉炮时一样,战战兢兢地拿起帐单。

「唉……」

「干嘛?你没吃什么东西,我会付钱啦。」

「不不不,让女方买单太丢脸了……」

「你在这种地方自尊心很高呢。」

「你也挺傲慢的吧?」

「什么?奥曼?那是哪个动漫角色的名字吗?」

「算了,不说了。」

最后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各出一半。

光原本不肯听话,死都要付全额,不过在看到帐单之后,脸色变得苍白,最后还是接纳了我的提议。

下次请你仔细想过再点餐。

「啊──真好吃!」

「你仍旧是个大食白痴耶。」

「别骂我白痴,听了就不爽。」

走出店门后的目的地早已决定。

如果我们还在一起,之后肯定会安排什么行程。

去唱KTV也可以,坐在公园聊天也可以,互相试探后走进亮着霓虹灯的建筑物……也可以。

可是,我们是前任这种尴尬的关系。感觉最接近对对方瞭若指掌的朋友。

「回家吧。」

「嗯。」

直接去车站吧。回到自己各自的家。

「对了。」

「……嗯?」

光朝手心哈气抵御寒意,就像在聊明天的天气般开启话题。

「你已经透过交友软体跟别人见面了吗?」

「怎么突然问这个?」

「没事,问一下而已。」

浮现脑海的人,是学校的女神兼重度社交恐惧症患者心露小姐。除了她以外,我还没跟其他人见过面,连配对都没有。

「我碰巧见到了同校的女生。」

「这样啊。她怎么样?」

「没怎么样,是个普通的女生。她在学校好像被当成偶像看待。」

「『好像』?你真的对他人不感兴趣耶……被当成偶像的意思是她很可爱喽?」

「嗯,对啊。」

抵达车站前的数分钟,一直不讲话也很尴尬,所以我可以理解她想聊些什么。不过为什么要聊我的异性交友关系?

不对,我们也是透过交友软体才会重逢,自然会聊到这个。

短暂的沉默降临,我没有多想,开了个话题填补这段空档。

「那你呢?」

「没怎么样呀。」

「喂,怎么可以只有我一个人说,太奸诈了。」

「有个人跟我关系不错。我好像不适合同时和许多人聊天。对方人挺好的,所以我打算停用交友软体了。」

「哦……见过面了吗?」

「还没。」

「他长得帅吗?」

「看照片的话满帅的吧。」

「……」

「……」

重逢后约会过一次,为了还伞又约出来见面,老实说我也有在考虑是不是该坦率面对自己的心意。虽然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告诉光。

尽管她也有惹人厌的部分,我会真心想要一起相处的,果然还是光吧。

今天也是,我们一直在斗嘴,却连这种事都有点开心。

「车站到了。」

「喔,嗯。」

可是,即使这么想也已经太迟了。

跟我有了新的邂逅一样,光也认识了新的对象。

跟始终忘不了前任的我不同,光已经没有任何留恋。

我最好也赶快找个新对象──对了,像心露小姐那样的人,抛弃这种没用的留恋比较好。

我不打算说我现在还喜欢她。纯粹是想到她跟其他人在一起,就觉得心里闷闷的。

「拜啦。」

「嗯,再见。谢谢你帮我出一半。」

「嗯。」

先上电车的光没有挥手,只是站在那里向我道别。

因为我们不再是会挥手道别,或者出于担心送对方回家的关系。

熟悉彼此的优秀理解者,这样想不就好了?

能这样想的人应该很难能可贵。

所以,就让它结束吧。